资本新规重压,国内信用证要凉?利好供应链金融 !
供应链金融头版
备受关注的巴塞尔协议III国际监管改革在我国落地。
刚刚,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就《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全面解读:深度解读!银行资本规则大变革!
相关解读:
1.商业银行资本管理新规适用对象明确除中资银行外,也包含外商独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2022年没有新增外资法人银行,目前仍为41家,但外资加快了参股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例如,2022年6-7月,建设银行分别引入美国银行和新加坡淡马锡公司25亿美元和14美元的注资,分别占9.1%和5.1%的股权。又如,2022年底中国银行先后引入苏格兰皇家银行、新加坡淡马锡公司、瑞士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等境外战略投资者51.95亿美元注资,外资获得16.85%股份。
2.意见稿划分三档次银行,第一档银行需符合上年末境外债权债务余额300亿人民币以上且占表内外资产余额的10%,第二档为境外债权债务余额大于0,第三档为境外债权债务余额为0。如果境外债权债务余额连续四个季度发生符合条件的变化,则要调整相关银行档次。
3.《意见稿》调整表外业务的信用转换系数,将国内信用证信用转换系数提高到100%。目前国内证经济资本占用为20%,三个月以上的国内证福费廷经济资本占用为25%,而流贷和银行承兑汇票经济资本占用为100%,叙做国内信用证业务能显著减少经济资本占用,但这一大优势很可能在新规正式落地后消失殆尽。这应该是为了顺应《巴塞尔协议Ⅲ》最终版新增的标准化信用风险评估方法下的风险权重计量方式。
当前,商业银行经历了两年的资产荒,大部分银行的经济资本并不紧张,因而新规落地在目前对国内信用证开证的影响可能并不过于重大。此外,目前的国内信用证大部分为各行的自开自贴(自己开证,自己议付),这本来就需要占用开证行即议付行的100%经济资本,所以从这个角度讲,暂时的影响也不是太大。有影响的部分是那些一家银行开证,另一家银行议付的业务,开证行将耗费更高的经济资本,但议付行则还是按照开证行的信用来占用经济资本。
不过,毕竟调高的资本占用将提高国内信用证这一产品使用的成本,尤其在未来经济资本紧张时,这种调整会降低国内信用证的使用价值。
2022年11月18日,人行、银保监修订发布了4号令《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对于票据提出了几项新要求:一是最长付款期限由1年缩短至6个月,直接增加了开票成本,业务流程更复杂,对比之下开立一年期国内证并叙做国内证福费廷存在优势。二是新增三项指标,银行承兑余额不超过总资产的15%、保证金余额不得高于银行吸收存款规模10%、承兑余额与贷款余额设置比例上限等,使得银行办理票据业务更加受限,一部分的信贷规模也会转向办理一级市场福费廷。综上,国内证在当下且在一段时间内还是会颇受欢迎。
04 细化中、小微企业分类及区别经济资本占用,
中小微企业占主导的供应链金融迎利好
《试行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对微型企业和小型企业债权的风险权重为75%。其中微型和小型企业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 企业符合国家相关部分规定的微型和小型企业认定标准。② 商业银行对单家企业(或企业集团)的风险暴露不超过500万元。③商业银行对单价企业(或企业集团)的风险暴露占本行信用风险暴露总额的比例不高于0.5%。
此次更新的《征求意见稿》,则规定:
中小企业风险暴露的风险权重为85%,小微企业风险暴露的风险权重为75%。
《征求意见稿》规定小微企业须满足:①企业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微型和小型企业认定标准。②商业银行对单家企业(或企业集团)的风险暴露不超过1000万元。③商业银行对单家企业(或企业集团)的风险暴露占本行信用风险暴露总额的比例不高于0.5%。
此次《征求意见稿》规定中小中小企业为:中小企业风险暴露是指商业银行对最近1年营业收入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且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认定标准的企业的债权,但不包括对小微企业和投资级公司的债权。
从《征求意见稿》的调整来看:
一是新单独增加了对中型企业的风险权重比例,由原来的100%降低为85%;二是,从授信上限降低了了对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商业银行对单价小微企业(企业集团)的风险暴露由原来的500万元提高至1000万元。
我们认为在目前的金融产品格局中,供应链金融兼具普惠金融和中小微金融的双重特点,且中小微企业在目前供应链金融客群中占比较高,此次《征求意见稿》对中小微企业认定或进一步助力供应链金融的发展。
05 供应链资产证券
"简单、透明、可比"标准
资产证券化交易包括传统型资产证券化、合成型资产证券化交易以及兼具两种类型共同特点的资产证券化交易。其中,传统型资产证券化是指基础资产的信用风险通过资产转让、信托等方式全部或部分转移给投资者,基础资产的现金流用以支付至少两个不同信用风险档次的证券的资产证券化交易。合成型资产证券化是指基础资产的信用风险通过信用衍生工具或者保证全部或部分转移给投资者的资产证券化交易。该交易结构中至少具有两个不同信用风险档次的证券。信用衍生工具包括资金来源预置型和资金来源非预置型两种类型。
为充分抵御因从事资产证券化业务而承担的风险,《征求意见稿》规定:
商业银行应当基于交易的经济实质,而不仅限于法律形式计提监管资本。银保监会根据交易经济实质,判断商业银行是否持有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并确定相应计提资本。
ABS的风险权重最低可至10%,“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的风险权重下限为15%。符合“简单、透明、可比”标准的资产证券化交易,优先档次的风险权重下限为10%,其他档次的风险权重下限为15%”
《征求意见稿》附件11定义了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简单、透明、可比”的认可标准。符合认可标准的风险暴露,可采用“简单、透明、可比”规则计算风险加权资产。商业银行需进行尽职调查以评估确认风险暴露是否符合认可标准。银保监会将在监管检查中对使用“简单、透明、可比”资本规则的商业银行进行检查,如发现未完全符合标准,银保监会有权要求商业银行取消“简单、透明、可比”相关资本优惠。符合“简单、透明、可比”标准的风险暴露需在存续期间持续满足认可标准。对基础资产动态变化的产品,商业银行应及时重新评估。
小供认为基础资产应为同质性债权或应收账款的资产支持证券或可满足“简单、透明、可比”标准:①在基础资产具有同质的法律风险和信用风险,能极大地减轻投资者风险分析和尽职调查的难度;②基础资产在还款、收益等方面应具有标准化要求,能确保投资者具有稳定、明确的收益来源;③投资者的收益主要来源于基础资产所产生的本金和利息等特点,因此一般情况下或可满足“简单、透明、可比”规则。
影响与意义
农业银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田继敏解读称,《办法》实施的影响与意义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对计量结果的影响,结合前期测算及同业交流情况,实施新规后,预计商业银行资本充足水平将总体保持稳定。田继敏举例称,对于大型银行而言,例如农业银行,预计风险加权资产可能有所下降。总体来看,将有利于大型银行准确计量风险、加强风险管理。
另一方面是对银行经营管理的影响,田继敏表示,资本计量规则修订的目的不是简单的改变风险计量方法,而是通过增强计量的精细度和准确性,提高对风险的敏感度,从而更加审慎、精准和客观地反映实际风险和资本需求,增强抵御风险能力。根据新规则,银行可以全面摸清风险底数,夯实资本管理基础,制定切实可行的资本规划,增强经营稳健性。
“商业银行应抓住新规实施这一契机,充分发挥资本指挥棒的导向作用,优化资产总量和结构,合理促进资本节约,引导资金投向可持续和高质量发展的实体经济部门。”田继敏认为,此外,新规实施有助于银行加快完善配套的数据模型和信息系统,促进银行拓展数据应用的广度和深度,提升金融科技手段的运用能力,将银行数字化转型推向深度应用。
浦发银行相关人士表示,《办法》有助于提高中国金融体系稳定性和银行业的稳健发展,并进一步加大了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巴塞尔资本协议的核心是针对危机中银行体系表现出的脆弱性和风险特征,尝试提出有效解决方案,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浦发银行相关人士具体解释称,我国监管规制修订与之一脉相承,强化商业银行风险承担与风险管控能力的匹配度,帮助银行强化自身核心竞争力,促使银行内部改善管理理念、经营策略变革,对银行资源配置有效引导,为商业银行健康发展提供指导方向,对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运行和经营管理具有积极影响。
最新风险权重划分情况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