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撤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河支公司杨庄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银保监会
廊银保监复〔2023〕15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你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关于撤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河支公司杨庄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冀人保财险发〔2023〕8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河支公司杨庄营销服务部。
二、上述机构撤销后,不得再以原机构的名义办理业务,并妥善处理机构撤销后的一切善后事宜,切实保证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你公司应按照《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进行公告。
四、请你公司自批复之日起15日内将上述机构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上缴我分局,并到当地市场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此复。
廊坊银保监分局
2023年0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