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马威:解密香港《上市规则》下的备考财务资料!
四大新鲜事儿
言“资”有理是毕马威中国专为关注香港资本市场的读者而设的微信专栏。兔年伊始,我们在祝各位读者新年快乐之余,亦不忘继续秉承本栏的宗旨,就是为各位带来香港资本市场的最新动态、分析香港资本市场的发展趋势,以及分享我们对市场上一些热门话题的观点。本期我们会探讨香港《上市规则》下的备考财务资料。
本期内容
✓
何为备考财务资料?
✓
何时需要编制备考财务资料?
✓
备考财务资料与其他财务资料有何区别?
✓
编制备考财务资料的挑战
一
何为备考财务资料?
一直以来,投资者参考历史财务资料进行投资决策。然而,在这个充满不确定性、快速发展的时代,历史财务资料可能无法为投资者提供发行人财务前景的全貌。面对迅速变化的经济形势,投资者需要整合其他财务数据(例如备考财务资料)来更准确地评估发行人的前景。而将历史财务资料与其他财务数据相结合的混合方案,正好可为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加全面、均衡的视角。例如,发行人计划收购一家目标公司,投资者一方面要看目标公司历史财务表现,另一方面也需要关注这个收购完成后对于发行人财务报表的影响,比如收入和利润规模的变化、资产负债比率的变动等,而备考财务资料恰好可以为投资者提供这些额外的财务信息。
在香港《上市规则》下,发行人通过假定一项拟议交易在某个较早日期已经发生,在投资通函内或已披露的历史财务资料的基础上做与该交易相关的调整,进而得出备考财务资料,以向投资者展示该交易大致的财务影响。我们通过下面这个示例,向各位读者介绍一个最简单的备考财务资料。
示例信息
A公司计划于2023年6月于联交所上市,新发行股份1,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港币15元,上市费用为港币2,500万元(假设所有费用均计入2023年)。A公司招股书中的业绩期间为2020年至2022年,其中A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的有形净资产为港币3亿元,已发行股份为3,000万股。按照香港《上市规则》要求,A公司须在招股书中披露备考有形净资产及备考每股有形净资产。
2022年12月31日的备考财务资料
在编制备考财务资料时,A公司须假设新发行股份已于2022年12月31日完成。
通过上述备考财务资料,投资者可知道新发行股份的大致影响, 即A公司的有形净资产会增加,发行价为港币15元的每股股份对应的有形净资产为港币10.625元。
二
何时需要编制备考财务资料?
按照香港《上市规则》规定,在若干特定情况下发行人须列报备考财务资料,当中包括首次申请在联交所上市以及上市后进行的交易。下表概述了香港《上市规则》下通常须列报备考财务资料的情形。
针对不同类型的交易,需要披露的备考财务资料内容也会有所差异。例如针对构成主要交易的收购事项,发行人仅须列报备考资产及负债报表,而针对非常重大收购事项,发行人则须列报更加详细的备考财务资料,包括备考损益表、财务状况表和现金流量表。具体每个类型交易须列报的备考财务资料内容,可以参考本文后附的《香港上市规则下的备考财务资料》一书。
三
备考财务资料与其他财务资料有何区别?
“备考”一词被广泛应用于金融市场,经常被用作代指一些非公认会计原则指标或预测。例如,非公认会计原则指标“经调整利润”有时被称为备考盈利。此类做法会导致投资者混淆何为备考财务资料。就香港监管环境而言,备考财务资料、非公认会计原则指标和预测存在明确差异,下面的表格可让读者厘清三者之间的差异:
四
编制备考财务资料的挑战
实务中,对于不少读者来说,编制备考财务资料会遇到挑战,例如:
与编制历史财务资料需要遵循众多准则相比,有关编制备考财务资料的指引相对有限,导致实务中遇到问题时很难找到明确的指引或解决方法;
编制备考财务资料的频率比历史财务资料低,不少读者可能从未接触过,相关的培训机会也较少,实践经验的不足可能导致编制备考财务资料时无从下手;
备考财务资料具有假设性质,编制者往往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和假设,以确保所列报的备考财务资料有意义而不误导,而这个过程往往颇具挑战。
为了帮助各位读者应对这些挑战,我们编写了《香港上市规则下的备考财务资料》一书,系统地介绍编制香港《上市规则》下备考财务资料应遵循的指导性原则,同时对一些常见问题提供实务指引和有用的参考。希望这本书能给广大的财务从业人员带来裨益,亦能有助投资者阅读及理解备考财务资料,作出适当的投资决策。
本文作者
文肇基
资本市场合伙人
毕马威中国
+86 (10) 8508 5548
terence.man@kpmg.com
林海洲
资本市场高级经理
毕马威中国
+86 (755) 2547 1073
eddy.lin@kpmg.com
联系我们
全国
刘国贤
资本市场及执业技术主管合伙人
毕马威中国
+852 2826 8010
paul.k.lau@kpmg.com
北方区
余慧心
资本市场合伙人
毕马威中国
+86 (10) 8508 7030
janette.yu@kpmg.com
文肇基
资本市场合伙人
毕马威中国
+86 (10) 8508 5548
terence.man@kpmg.com
华东及华西区
冯炳光
华东及华西区资本市场主管合伙人
毕马威中国
+86 (21) 2212 2629
john.fung@kpmg.com
陈定元
资本市场合伙人
毕马威中国
+86 (25) 8691 2710
kenneth.ty.chan@kpmg.com
莫康妮
资本市场合伙人
毕马威中国
+86 (21) 2212 2479
connie.mo@kpmg.com
华南区/香港
刘大昌
资本市场合伙人
毕马威中国
+852 2143 8876
louis.lau@kpmg.com
邓浩然
资本市场合伙人
毕马威中国
+852 2833 1636
mike.tang@kpmg.com
谭晓林
资本市场总监
毕马威中国
+852 2978 8188
elton.tam@kpmg.com
香港《上市规则》下的备考财务资料
如需查看下载完整版报告,请在回台回复“20230213”。
每日荐书:推荐您看看《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应用指南(2022年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培训用书)》。这一书严格按照中国财政部2022年修改要求进行编写、整汇,包含《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应用指南、《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应用指南、《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11号——就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应用指南等相关内容。本书可供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培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