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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丢弃的爱好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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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华

读散文家秋水的新作《绘画梦》,文中说邻居家门口放着一个画架、一堆颜料,询问之下方知已经丢弃了一年多。女邻居说,如果合用的话尽管拿去,作者高高兴兴地将画具搬回家。

这位女邻居的儿子正在读大学,自己也已步入中年,经济状况良好。一天,她突然爱上画画,就花大价钱置齐装备,玩儿了一阵子。她确实是做过艺术梦的,只可惜梦醒了。

不要讥笑朝三暮四的女士。老到“算总账”的人,为了曾经的梦,诸如打乒乓球、弹拉乐器、写字画画、编织毛线、写诗作文、斗蟋蟀、钓鱼、下棋……多少都懊悔过。一如那位女邻居,对爱好只能维持三分钟的热度。当然,梦不会只做一次,如果记不清了,杂物间里那厚积的灰尘和蜘蛛网会替你看守不可追回的往昔,进而教你想起那些最狂热的日子,不眠不休,念兹在兹。为什么到最后都无疾而终了?说好听些,是因为“回归正道”。何谓“正道”?谋生。为了眼前的生活,忍痛舍弃一切“无用之用”。

我们这代人,绝大多数都是这么过来的。以我所在的高中班为例,上世纪六十年代毕业,如今均已成为“70后”。我逐一了解过,四十多位同学大都丢弃了年少时的爱好,只有一位同学,从前画宣传画,退休后跟随老画家学艺,画技在非专业圈里还算出色。看他的画,我提出一个假设:如果他投入心力五十多年,将会达到何等境界?

听过一流行说法:任何技能若想修炼至专业级别,须花一万个小时。不过只有极少数人能让爱好(更高阶的是“癖好”)从始至终伴随,所以我将这一人生遗憾总结为“天才于半途夭折”。我的一位朋友就是这“极少数”,他爱石成癖,年轻时曾背着百十斤玛瑙坐绿皮火车。到老了,他在家观赏、抚摸、整理数以千计的奇石;外出时还和同好一起品鉴,交换信息和藏品。

回到文首说的那位女邻居,她丢弃的还有电子琴,可见她为培养爱好颇费心机,一如早年间择偶。爱好从发现到形成,以至于成为难以更易的习惯,这个过程未必像恋爱的一见钟情,找不到合适的是常态。

无爱好即无寄托,让无聊占据心头的人,烦闷无从发泄,恐怕会折寿。所以努力发现、选择至少一种爱好,并且守住它们,到最后,你的人生价值,极有可能是这些消闲的玩意儿界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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