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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评论:“绿考”中的歪风邪气怎么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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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中国环境网

春节后,多县对上一年度经济社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开展考核,这关系着部门和乡镇业绩排名,也关联着干部职工的“腰包”,倍受各方重视。

年度目标任务考核是地方政府的一个重头戏。县级政府将上级经济社会各项部署、本级政府年度要实现的发展目标完成的工作,系统设置若干大项及若干小项考核指标,对应设置分值,总分为1000分(有的地方为100分,又称之为千分制或百分制考核),以分数划定考核名次,兑现奖金。目标任务奖金档次额度与考核分数名次对应,因此,“抓心力”很强,已成为地方政府抓实工作、激励进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其中环保考核(简称“绿考”)发挥着培植绿色成色的作用。

但是,清流之下有泥沙,个别地方出现私下“你送春风我给秋雨”相互关照、用“礼尚往来”融洽感情等现象。笔者认为,必须防止这种情况蔓延,否则,将会背离制度初衷,致考核天平失衡、结果失真、方向失正,甚至失去考核意义。这不仅会败坏“绿考”成色,还会影响当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进度,透支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为使“绿考”指挥棒不偏向,考出高质量发展的干劲,考出绿水青山鸟语花香的成色,笔者认为,要从两方面发力。

一方面,做好考核指标设计。考核内容、指标、分值、奖金额度、考核方式设置等,应更完善、严谨、合情、合理,根据上级和本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总盘及其年度生态环境中心工作目标任务,对“绿考”指标合理作出调整,尽可能体现部门、园区和乡镇之间的生态环境差异性,不搞不切实际的“一刀切”。

另一方面,在执行过程中,保证“绿考”的公正性。要胸怀“国之大者”,以守好青山绿水、造福一方群众、促进高质量发展为己任,守正匡斜。以对生态环境高度负责的精神、对被考对象认真负责的态度,秉承实事求是精神,听群众议,让企业评,做到客观公正。要将现代科技手段引入“绿考”,提高考核的准确性,坚持用事实说话,“丁是丁卯是卯”,让被考核对象心服口服。要加强考核监督,切实杜绝寻私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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