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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于洪区市场监管局公布不合格食品【虾爬子(海水虾)】风险控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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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2月6日,沈阳市于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虾爬子(海水虾)】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报要求,涉及我区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沈阳市于洪区丁香隆宇发生鲜果蔬超市的从沈阳市沈北新区北哥明姐海鲜商行购进的虾爬子(海水虾)中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一)经沈阳市于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辽宁奉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沈阳市于洪区丁香隆宇发生鲜果蔬超市的虾爬子(海水虾)(购进日期:2022年11月06日)进行抽检,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虾爬子(海水虾)不合格项:镉(以Cd计)。

(二)沈阳市于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陵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于2022年11月16日现场检查并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编号为:NO:BGSP2231577)。当事人对抽样检验结论未提出异议,未提出复检要求。根据调查,该批次虾爬子(海水虾)共购进5千克,除2.188千克被辽宁奉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作为抽检样品外,其余2.812千克在2022年11月06日前均已售罄,无库存。当事人称上述虾爬子(海水虾)是不合格产品并不知情。并提供了食品来源渠道、供货商营业执照和进销货台账等证明材料。

(三)沈阳市于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陵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2022年11月16日对沈阳市于洪区丁香隆宇发生鲜果蔬超市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涉案虾爬子(海水虾),同时责令经营单位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经营单位立即在经营场所张贴了召回公告。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于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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