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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最新政策发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嘉兴干货满满!

媒体滚动 2023.02.01 16:22

转自:嘉兴在线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振市场主体信心,稳定发展预期,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嘉兴结合实际,就贯彻浙江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制定承接落实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中哪些干货?

一起来看

一、扩大有效投资政策

迭代升级实施“551X”工程,在科技创新、现代产业、交通设施、城乡发展、社会民生5大领域安排500个左右重大项目,每个项目总投资5亿元以上,推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重点推进X个新建标志性项目建设。

01

精准财政资金投向

聚焦重大项目资金保障,市财政2023年预算安排政府投资项目资金55.2亿元。

02

向上争取资金支持

抢抓政策窗口机遇,谋划储备一批符合国家、省重点支持投向领域项目。

03

加强土地要素保障

2023年,全市供应建设用地4万亩,力争10个项目纳入国家用地保障范围,获取国家保障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0.5万亩。

04

强化用能要素保障

2023年,力争保障市级审查重大产业项目新增能耗指标150万吨标准煤以上。

05

支持推进重点领域投资

加快清洁电源、电网、油气储运等重大能源项目建设。

二、科技创新政策

贯彻落实省“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重点在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育、高能级创新平台打造、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企业培育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支撑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力争全市研发投入强度达到3.46%,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超过3%。

06

强化财政资金保障

围绕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推进,市财政2023年预算安排30.15亿元。

07

提升金融服务科技创新能力

围绕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用好科技创新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推动“人才贷”“浙科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人才创业险等增量扩面。

08

实施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育政策

加大高层次人才支持力度,对入选国家、省海外引才计划和万人计划的,按上级资金给予1:1配套支持。给予“星耀南湖”顶尖人才计划入选者最高1亿元支持,“星耀南湖”领军人才计划入选者100万元到1500万元不等的支持(含产业基金投资)或最高300万元薪酬补助。

09

支持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

对建设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及分中心(基地)、省实验室等创新载体,引进中央直属企业、国内行业龙头企业、知名跨国公司、国家科研机构、国家重点大学在我市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研发机构和研发总部,按照“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

10

支持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部署实施市级科技项目开展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单个项目市财政给予最高100万元经费支持。

11

落实科技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和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

12

实施企业研发投入奖补政策

符合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研发费用达到100万元以上,且增幅达到15%以上的,按研发费用增量部分的1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13

实施海外与外资研发机构激励政策

鼓励企业通过并购或自建方式在海外设立研发机构。对依托企业建设的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际联合实验室和海外创新孵化中心,绩效考核优秀的给予激励。支持在我市设立全球或区域性外资研发中心。

14

实施双创载体激励政策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综合型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专业型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资金上浮20%。

15

加大科技型企业核心技术保护力度

聚焦高新技术企业、政府重点引进科技项目等,分级分类建立重点企业名录,推行知识产权刑事保护警务联络制度等,为科技型企业发展提供最优法治营商环境。

三、“135N”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政策

围绕建设智造创新强市,加快打造新材料全球性集群,培育壮大光伏、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全国性集群,构建以“135N”先进制造业集群为主体的现代化产业体系。2023年,力争规上工业亩均税收增长6%,规上工业亩均增加值增长6.5%,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

16

统筹财政资金支持

聚焦“135N”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市财政2023年预算安排5.74亿元。

17

实施一批产业链强链项目

对于生产性投入不低于3000万元、符合年度产业链重点提升领域(方向)的项目,根据强链补链地位、投资规模、行业前瞻性、资金预算等综合因素进行分类分档,最高给予2000万元补助。

18

推进企业数字化改造

对投入不低于100万元的纯数字化改造项目,经验收合格的,给予数字化投入20%的补助;对生产性投入(不含土建)不低于3000万元的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最高2000万元的补助;支持优秀服务机构组织实施“两化”改造公共服务项目,最高给予100万元补助。

19

加快企业绿色化改造

对新能源替代利用和节能改造项目年替代利用量(节能量)达到200吨标准煤(等价值)以上或二氧化碳年减排量达到400吨以上、节水改造项目年节水量达到2万吨以上、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30%以上,经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认定且设备投资额不低于300万元的,给予设备投资额10%的补助,最高限额400万元。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分别给予15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给予150万元奖励。

20

支持“两化”改造技术创新

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15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制造业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15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

21

加大对企业认定支持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级“隐形冠军”分别给予300万元、150万元和100万元奖励。

22

强化政府产业基金引导作用

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带动作用,省市县三级联动,加快总规模50亿元的省高端装备产业集群专项基金落地嘉兴。

23

强化金融支持服务

争取国家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支持政策更好更快落地,2023年,力争全市新增制造业中长期贷款200亿元。

24

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

2023年,全市出让土地总量中工业用地比例不低于40%,工业用地向产业平台集聚,产业平台外的工业用地原则上不予供应。

25

促进工业用地有机更新

2023年,全市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6000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8000亩,盘活的存量土地优先支持“135N”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

26

加强制造业人才招引培育

各级各类人才计划向“135N”先进制造业集群倾斜,省海外引才计划企业申报对象比例达到60%以上。实施新时代嘉兴工匠培育工程,新增技能人才8万名、高技能人才超3万名。

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

抢抓服务业发展新机遇,深入实施服务业“百项千亿”工程,培育具有行业创新引领力的百亿级龙头企业,5年内培养万名紧缺高技能人才。2023年,力争服务业增加值增速达到5%。

27

落实财政资金保障

以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为重点领域,聚焦现代物流、科技信息、健康养老、商务服务等行业,市财政2023年预算安排12.25亿元支持服务业发展。

28

支持打造服务业重点平台

推动嘉兴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等“国字号”平台建设,支持海宁市、桐乡市创建省级服务业高能级创新发展区。

29

支持培育服务业领军企业

鼓励企业通过并购、联合、控股等方式做大做强,深入实施“雄鹰行动”“凤凰行动”和“上市100”专项行动,出台全市服务业龙头企业认定办法,采取“一企一策”方式,依法依规给予要素保障支持。

30

强化服务业高端人才支撑

聚焦科技研发、管理咨询、金融等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引育服务业高端人才,结合我市现有人才政策,按照规定给予住房补贴、经费补助等方面优惠政策。对全球顶尖人才实行“一人一议”,探索实施重要关键岗位人才政聘企用机制。

31

支持信息服务业稳进提质

组织实施百个信息服务业重大项目,支持信息服务业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专项。全面落实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税收优惠政策,以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现信息服务业企业所得税优惠全覆盖。

32

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项目

统筹安排市工业与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生产制造方式转型项目、首台套提升工程等。

33

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出台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发放文旅消费券1800万元。对投资达到5亿元以上、年度投资达到项目总投资30%以上的文化和旅游重大项目,优先保障土地和资金要素。

五、交通强市建设政策

统筹推进交通强省、交通强市建设重点项目和任务,加快建成高能级铁路枢纽、全球航空物流枢纽、海河联运枢纽、高效便捷公路枢纽“四大枢纽”,打造长三角核心区重要枢纽中心。

34

增强资金要素保障能力

2023年市财政预算安排综合交通重大项目资金33亿元。争取省级以上交通运输发展等专项资金30亿元、普通公路一般债券4.5亿元、海洋(湾区)经济发展资金0.88亿元,争取省交通集团对通苏嘉甬铁路项目的项目资本金额度。积极争取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和专项债等,拓展项目融资渠道。

35

持续落实交通物流助企纾困政策

继续落实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国家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和省属及市、县(市、区)属国有全资或控股的高速公路路段对使用我省发行的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载装置的合法装载货运车辆实行通行费八五折优惠政策。

36

支持多式联运发展

出台嘉兴市集装箱海河联运资金补助操作办法,对集装箱航线开辟等予以支持,落实130元/标箱的集装箱海河联运补助政策。落实全市海铁联运铁路集装箱班列200元/标箱的补助政策。

37

便利货运车船通行

推行货运车辆进城通行证“一网通办”“一城通办”。

38

便利交通运输从业人员

对道路运输驾驶员取消2年一次的继续教育制度,不再签注纸质诚信考核等级,并进一步加大政策宣贯力度。

六、扩大内需和对外开放政策

积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巩固提升对外开放优势,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积极抢订单拓市场,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恢复向好。2023年,确保出口占全国份额13.4‰左右,力争实际使用外资35亿美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4.5%左右。

39

强化财政资金支持

聚焦稳外资稳外贸促消费,市财政2023年预算安排资金5010万元。全力向上争取省级进口贴息、招大引强专项激励和外资招引激励资金。

40

持续释放消费潜力

持续落实促进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政策,支持推进高品质步行街改造提升、夜经济集聚区和智慧商圈建设,力争创建省级平台各1个以上。

41

加大外贸支持力度

深入实施百日百团“双抢”竞赛活动,加大外贸企业拓市场、抢订单力度,全年计划重点支持展会100个以上,政府牵头与企业自行组织出国(境)拓市场团组150个以上、企业3000家以上。

42

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围绕数字技术、数字产品、数字服务、数字平台等4个维度,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省重点数字贸易项目。

43

深化全球大招商行动

全年赴境外招商团组不少于60个,专场招商活动不少于150场。

七、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双轮驱动,大力实施“农创嘉乡”“未来嘉乡”“共富嘉乡”三大行动,推动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提升,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持续擦亮城乡融合发展“金名片”,全面打造农业农村现代化示范市。

44

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围绕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三大目标,全面强化财政支持力度和精度。2023年市财政预算安排4.96亿元资金支持农业农村发展。

45

强化金融支持力度

鼓励银行、保险、担保等金融机构强化乡村振兴金融产品供给,提升为农服务质量。持续推动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不断降低农险综合费率,提升农业抗风险能力。

46

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和耕地垦造

实行“清单制+责任制+时限制”管理,稳妥推进3个首批试点项目,新立项2个项目,争取实现跨乡镇土地综合整治县(市、区)全覆盖。2023年,新完成土地综合整治项目14个,完成建设用地复垦1万亩,新增垦造耕地0.55万亩。

47

推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绿色农田以及农田退水“零直排”建设。未来三年,全市开展绿色农田示范工程10万亩(资金投入原则上不低于5000元/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40万亩(资金投入原则上不低于3000元/亩)。

48

支持粮油规模化生产

对全年稻麦复种、一季旱粮(不含大小麦)种植、油菜连片种植面积在50亩以上的农业主体,在省财政补贴基础上,每亩分别增加15元、40元和50元的补贴,并建立规模种粮补贴动态调整机制。落实粮食收购及订单奖励政策。

49

推进乡村建设和集体经济发展

争取创建2条省级和美乡村示范带、20个和美乡村示范村(省级未来乡村),启动7个和美乡村示范片区、145个市级未来乡村建设项目。

50

深化农业“双强”行动

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农作物新品种选育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51

支持农业重大产业项目建设

支持农业主体在数字(设施)农业、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产品冷链物流、现代种业发展、农机研发制造等领域开展项目投资,按项目投资给予最高25%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1000万元。

52

持续推进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

制定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确保省财政、土地奖励政策落实到位,其中对省财政奖励政策给予市、县(市、区)财政配套奖励。

53

推动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提升

推动实施标志性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提升项目20个以上。

54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居住证跨区互认转换改革,落实并加快建立“省级共性+市县个性”积分制度,推行市区积分互认改革,以积分为依据实现紧缺公共服务梯度供给。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

围绕就业、教育、社保、医疗、养老等民生大事,实施公共服务优质共享,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量的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领域。

55

充分发挥财政保障作用

按照社会政策要兜牢民生底线的要求,聚焦办好十方面民生实事,市财政2023年预算安排37.91亿元。

56

支持推进“劳有所得”

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科学合理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推广产业工人“能级工资”制度,制定技能工人最低工资标准。

57

支持推进“优学在嘉”

统筹安排专项资金,助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保障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促进高校高质量发展。

58

支持推进“病有良医”

加快建设长三角国际医学中心,建成投用嘉兴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提升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开展同质同标的参保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保质保量完成2023年省定目标任务。

59

支持推进“住有宜居”“老有康养”

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问题,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84万套(间),计划开工改造老旧小区35个,共计136幢。打造城乡风貌样板区8个,新增“温暖嘉”未来社区20个。

60

支持推进“弱有众扶”

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强化动态监测,实施困难群众“共富十助”专项行动,探索“物质+服务”救助模式,实现县级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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