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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市场监管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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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4号)。

一、关于对三门县汉能食品经营部销售的青馒头抽检不合格的风险控制情况公示

根据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1份检验报告(№:2210945966),涉及我县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2年10月20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内在售的青馒头进行抽样送检,并由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检验。

2022年11月18日,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上述青馒头经抽样检验,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本局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2022年11月23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将上述检验报告进行送达并对现场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未发现抽检同批次青馒头。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本局组织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不合格结果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尝试召回不合格青馒头。因青馒头属于摊位零售,无法实施召回。截至2023年1月9日,未接到消费者关于该批次食品的相关投诉。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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