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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自治组织14名社区工作者受民政部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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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黑龙江日报

本报讯(记者郭铭华)近日,民政部开展了“全国城乡社区治理专项表彰”活动,授予200个组织“全国先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称号,授予496人“全国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称号。我省6个村(居)民委员会和14名社区工作者榜上有名。

我省获得“全国先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称号的是哈尔滨市南岗区荣市街道龙泰社区居民委员会、鸡西市城子河区长青乡新阳村村民委员会、双鸭山市岭东区中山街道通达社区居民委员会、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街道东风社区居民委员会、铁力市王杨乡建设村村民委员会、七台河市新兴区红旗镇红胜村村民委员会。

获得“全国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称号的有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道抚顺社区党委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郝丽影,哈尔滨市香坊区建筑街道绿海社区党委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刘颖,依安县太东乡沿江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杨广娟,鹤岗市兴安区兴安路街道峻昌社区党委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陈蕾蕾,大庆市让胡路区创业城街道创业八社区党支部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崔秀楠,伊春市伊美区南郡街道奋斗社区党支部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吴成志,佳木斯市前进区永安街道园林社区党委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司波,同江市同江镇胜利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龚昌,牡丹江市东安区振兴街道三利社区党委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王殿英,穆棱市兴源镇车站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钟镇升,黑河市爱辉区花园街道联通社区党委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阮国婧,肇东市正阳街道龙宇社区党总支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陈宝库,明水县崇德镇民主村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马凡成,塔河县开库康乡马伦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王云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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