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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六典》:我国现存最早的行政法典

媒体滚动 2023.01.21 02:01

转自:团结报

□贾登荣

当唐王朝步入“开元盛世”时,社会经济空前繁荣,国家政治体制日趋定型,国家治理体系全面建立。在这种形势下,唐玄宗李隆基于开元十年(公元722年)下令,要求仿效《周礼》的定制,编纂一部既实用又能展示大唐气象的典制巨著来。经过16年的努力,这部皇皇巨著——《大唐六典》(简称《唐六典》)终于在开元二十六年(公元738年)完工。

《唐六典》发展并完善了《周礼》以六部为纲、设官分职的编纂之法,创构了规模宏大、纲目清楚、叙述规范的典制编纂体例。首先,《唐六典》是唐朝的国家机构组织法。唐朝开元时期曾有过一次大规模的政府机构改革,《唐六典》将这次改革的成果以法典编纂的形式确认、巩固。《唐六典》详尽规定了各部门的机构设置、官员编制、职掌权限、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以及官吏任用等一系列制度,使唐王朝的组织架构职责分明、一目了然。其次,《唐六典》是一部唐朝的职官编制法。《唐六典》不仅明确了这一时期天下官员的总数,而且还首次把官员分为文官、武官、内官、外官四大类,这在此前有关唐代官制的记载中是没有的; 同时,还对各级官员实行“定岗、定责、定编、定级”的四定,明确各级政府机关的编制名额一经确立便不得任意更改。此外,《唐六典》还保存了大量唐朝前期的田亩、户籍、赋役、考选、礼乐、军防、驿传、刑法、营缮、水利等制度和法令等方面的重要资料,对唐以后历代会典的编纂具有深远影响。

纵观《唐六典》的内容,它集秦汉以来行政立法之大成,把凡具有行政性质的立法汇集在一起,经精心编纂,与律、令、格、式相辅而行。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较系统的行政法典,《唐六典》也是中国封建行政法制逐渐走向成熟完备的标志之一,对于今天国家治理体系的改革和完善也具有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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