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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马威:2022年金融业增值税回顾及展望!

四大新鲜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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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是金融业转型深化的关键之年,进入以追求高质量、数字化为导向的转型发展“跋涉期”。

  • 战略性业务布局持续深化,新兴行业及重点区域服务模式不断完善,不断积蓄改革转型新动能,推动绿色金融、普惠金融、数字化转型、业务流程重塑等创新型战略;

  • 业务和监管法规进一步更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债券市场互联互通业务暂行办法》、《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黄金租借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在2022年开始实施;

  • 随着双向对外开放持续深化,中外合资理财公司、外资独资公募基金等加速布局中国市场。

我国的金融业增值税政策发展对金融业深化改革,金融产品创新,金融业双向开放,资本市场国际竞争力等方面都有着重大和深远的影响。2022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草案)》(简称“《草案》”)已按2022年年初计划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首次审议。增值税立法总体上按照税制平移的思路,保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基本不变,并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内容作了必要调整。相比现行增值税政策,《草案》中一些新的变化也会对金融行业产生重要影响。

  • 《草案》列举的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项目中并未包括贷款服务,如果未来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不对贷款服务的进项抵扣进行额外限定,采购贷款服务的进项税将会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这对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机制,减轻纳税人税收负担,以及降低纳税人融资成本,均具有里程碑意义。金融机构相关业务部门需要关注因贷款利息抵扣带来的对产品架构、定价、合同、收益率等方面的变化,一些金融业务和资管产品在业务链条中出现的重复征税困境也有希望随之解决并带来新的变化。此外,对于借款企业未来可能抵扣利息进项税的预期会导致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积极性大幅增加,贷款金融机构需要积极布局电子发票提前做好准备以应对开票量上升带来的挑战。

  • 《草案》列举的视同销售情形并未包括无偿提供服务,如果财政部、税务主管部门也不再单独规定服务的视同销售处理,则无偿提供服务将不再需要按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这一变化则可以消除金融企业对于目前无偿提供金融服务的额外增值税成本或被征收增值税的担忧。

  • 《草案》更新了有关进项税额的定义,根据《草案》,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与应税交易相关的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这可能会导致金融机构的不征税收入,比如集团总部或持股平台取得的不征税股息收入,所对应的进项税额无法抵扣的新问题。

  • 《草案》对境内销售服务的定义采用了“在境内消费”的表述,相关表述更加符合国际实践。对境内销售金融商品也进行了单独定义,即金融商品在境内发行或销售方为境内单位和个人,这些表述为界定和判断跨境金融服务和跨境金融商品销售是否在中国征税方面提供了更加清晰的原则性规定。

此外,伴随着增值税制度的发展,增值税征管方式也在悄然变革。以下征管方式的变化趋势也将为金融机构的增值税管理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不少金融机构已开始在税务管理系统的升级、税务管理前置、税务风险预警、电子发票和电子档案管理建设等各方面积极布局,通过提高自身增值税管理水平实现风险管控、降本增效和价值提升的目标。

  •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提出了税务征管数字化转型3.0愿景,将更多的税收征收程序嵌入到纳税人日常业务系统中。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简称“《意见》”)要求继续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着力建设以服务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以发票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的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应用效能的智慧税务。按照《意见》规划, 2023年将形成“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

  • 随着2021年底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建成,2022年全电发票开票端已在五个地区试点,受票端则已经实现全国覆盖。2023年开票端的试点也将会逐步有序铺开。

在金融数字化转型、金融业务创新、增值税立法和发展智慧税务的背景下,金融机构应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在把控金融风险和增值税合规的情况下,释放业务创新和增值税管理价值,完善金融科技治理体系,抓住机遇,应对挑战,长歌奋进。

本文中,我们将结合2022年中国金融业的新变化、新契机、新挑战以及增值税税收政策和征管的变化,分享我们对于金融业增值税的以下观察和思考。

  • “双碳”目标下的绿色金融和财税实践。

  • 资管业务和监管的新发展:

    ✧公募REITs业务扩围;

    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向投资者实物分配股票试点;

    衍生品法正式实施;

  • 金融业务的会计处理进一步规范:

    资产管理产品会计处理进一步明确;

    黄金租借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非上市银行、资产管理产品全面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

  • 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为各类市场主体纾困减负:

    缓解不良债权处置压力,新税收优惠出台;

    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助力普惠小微贷款继续增长;

    大规模留抵退税助企纾困;

  • 继续推进金融行业开放,促进金融业务多元化:

    境外机构持续布局中国金融业务;

    互联互通业务暂行办法出台;

    出海规则松绑,海外金融业务布局提速;

  • 金融业数字化转型与金融科技发展:

    金融业数字化转型有序实践、成效初显;

    金融科技资源投入持续上升,科技子公司加速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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