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消防安全提示
春节期间,客流物流增加,节庆活动频繁,社会公众外出旅游、购物、娱乐活动增多,用火用电用气增加,火灾风险加大。廊坊市民政局、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廊坊市农业农村局、廊坊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廊坊市应急管理局、廊坊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发布春节期间消防安全提示,提醒社会单位和群众在欢度佳节时勿忘消防安全。
1、社会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组织全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保持消防车通道和疏散通道畅通,定期开展灭火疏散演练,强化值班值守和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2、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应在醒目位置设立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和防火要求标识,提示禁止在墙体设置广告牌、灯箱等高温用电设备,禁止在建筑周边地带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燃放烟花爆竹;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架空电线的日常维护,防止风大线路碰撞打火,引发火灾。
3、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举办节庆或商贸活动时,场地设置、电气设备要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配足消防器材,保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微型消防站人员和保安人员要落实值班巡查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街道社区要加强消防知识宣传培训,增强居民消防安全防范意识、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应急逃生的能力;对居民楼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5、乡镇(园区)要加强农村燃气‘两员’消防安全培训,配齐各类消防器材装备,开展消防应急疏散演练,落实巡查检查制度,加大消防宣传引导,增强村民消防安全意识。
6、居民应注意居家期间安全用电用火用气,教育孩子不玩火,不集中使用大功率电器,电动自行车不在室内、走廊和楼梯间停放或充电;农村家庭要及时清理房前屋后的可燃物,炉灶、燃气灶附近不要堆放秸秆、柴草,倾倒的炉灰应及时用水彻底浇灭,防止复燃。
7、外出购物、旅游或住宿,要注意熟悉所在场所的疏散通道位置和逃生路线,留意灭火器、防烟面罩等器材存放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如遇火灾要迅速逃生,不可乘坐电梯,不可贪恋财物,不可重返火场。
8、离家外出游玩时要做到“三清三关”,即:清理厨房、阳台、楼道的可燃物,关闭燃气、电源、门窗;自觉遵守文物建筑、旅游景点禁烟禁火规定,不在山林景区生火野炊,防止引发火灾。
9、节假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不要携带汽油、柴油、酒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自驾车辆要提前检查油路、电路,随车配备灭火器并保持完好有效,不要往车外抛扔烟头,停放车辆严禁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遇有执行任务的消防救援车辆,应主动避让。
10、发现火灾隐患,请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举报;遇有火情,请及时拨打“119”电话报警,讲清起火地点、着火物质、火势大小、有无人员被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