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账簿信用利差风险监管变革
毕马威KPMG
金融危机后,为避免交易账簿和银行账簿之间的监管套利,巴塞尔委员会提出将银行账簿信用利差风险(Credit Spread Risk in the Banking Book,简称CSRBB)作为银行利率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对其进行了识别、计量和资本计提等方面的研究。2016年4月, 巴塞尔委员会正式发布了《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监管标准》(已纳入于2023年1月1日起全面正式实施的《巴塞尔协议Ⅲ》),指出银行必须制定健全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以识别、计量、监测和管理其所持有的金融工具在整个存续期间内的银行账簿信用利差风险。
继巴塞尔协议Ⅲ之后,欧洲银行管理局(EBA)于2021年12月2日发布了《非交易账簿利率风险及信用利差风险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随后于2022年10月20日发布了《非交易账簿利率风险及信用利差风险管理指引最终报告》(Final Report on Guidelines on the Management of Interest Rate Risk and Credit Spread Risk Arising from Nontrading Book Activities),其中以独立的章节专门明确了对CSRBB的识别、评估和监测的监管要求。
一、CSRBB的定义
巴塞尔管理委员会将CSRBB定义为所有具有信用风险的资产/负债项目无法被银行账簿利率风险和预期信用的风险/预期违约风险所解释的利差风险。EBA与巴塞尔管理委员会对CSRBB的定义高度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在操作层面给出了进一步解释,将银行账簿下的资产或负债利率进行了拆解:
CSRBB排除了利率构成要素中由特定信用利差和IRRBB计量的部分:
IRRBB:
计量因无风险利率变化以及市场久期利差变动带来的风险
特定信用利差:
观察期内资产/负债信用质量变化产生的影响,例如资产发行人信用评级的变化
CSRBB捕捉了利率构成中的“市场信用利差”和“市场流动性利差”两部分:
市场信用利差:
代表了市场参与者对给定信用质量资产所要求的信用风险溢价
市场流动性利差:
代表了可激发市场对投资的兴趣、可吸引有意愿的买卖双方的流动性溢价
二、CSRBB的管理范围
EBA要求银行按以下原则确定CSRBB的管理范围:
CSRBB不包括处于非正常履约状态的金融工具;
银行可以以主要币种为维度区分考虑市场信用利差和市场流动性利差;
应评估银行账簿下所有资产、负债、衍生工具和其他表外项目(如贷款承诺),不应按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规则事先将任何金融工具排除在CSRBB的管理范围之外;
仅在金融工具对信用利差风险缺乏敏感性的情况下,才可以将其排除在管理范围之外;
在任何情况下,银行都不应剔除以公允价值核算的金融工具。
从操作层面,为了清晰确定应纳入CSRBB管理范围的资产负债项目,EBA要求银行采取自上而下的方法开展风险识别:
三、CSRBB的管理要求
01
CSRBB计量指标
EBA要求银行在经济价值(EV)和净利息收入(NII)两个视角下计量和管理CSRBB风险 ,并以信用利差波动对各CSRBB指标的影响来设置风险偏好。
EV指标:
计量CSRBB管理范围内的金融工具在剩余期限内由于信用利差变动引起的净值变动。
NII指标:
计量一定时间段内金融工具由于信用利差变动对预期未来盈利性带来的影响。在NII视角下,还应根据会计处理规则的不同考虑由于信用利差变化导致的公允价值变化的影响。
02
CSRBB的管理要求
EBA从管理架构、制度流程、系统数据方面对CSRBB管理提出了以下原则性要求:
四、对银行的影响分析及应对
CSRBB监管要求的出台弥补了当前成熟的银行账簿利率风险和信用风险监管体系下的空缺,使银行账簿下的风险管理体系更加完整。
在国内实施《商业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管理办法》(银保监10号文)的背景下,CSRBB指标计量为商业银行解释用预期信用损失法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承担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进行的预期信用损失评估与实际公允价值变动比对结果的合理性提供了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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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业务与敞口梳理
开展产品梳理,清晰识别应纳入CSRBB管理范围的具体资产、负债及表外项目
2
风险计量监测指标体系设计
选取多维度多视角下合适的风险计量指标,明确计量方法及口径、管理应用场景及监控频率
3
管理体系建设
包括CSRBB管理架构及职责、风险政策和流程、报告体系等
4
信息系统建设
包括CSRBB系统化计量所需内、外部数据梳理,多种交易场景下单笔交易及组合层面指标计量、分析、结果展示等方面的系统开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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