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如桂被决定逮捕!
中国新闻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众号发布消息: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陈如桂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陈如桂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开资料显示,陈如桂,汉族,1962年9月生,广东廉江人,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南工业大学地质系应用地球物理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他曾先后在广州市、中山市、深圳市工作,担任广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院长,广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中山市委书记,深圳市委副书记等职。2021年1月起,陈如桂任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22年12月3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陈如桂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陈如桂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如桂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住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帮助亲属调整职务;权力观扭曲,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帮助亲属承揽工程、吸收存款谋取利益,搞权色、钱色交易;践踏纪法底线,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大搞政商勾连,隐身幕后收钱敛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推进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如桂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陈如桂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广东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中国新闻社此前报道
编辑:高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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