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城市简史
转自:邯郸晚报
第五节 冀南商业中心的形成
日军为巩固在冀南地区的殖民统治,掠夺邯郸的自然资源,支持其所谓的“大东亚圣战”,提出了建立以邯郸为中心的冀南地区商品物资集散中心的设想,使之成为其“发展大邯郸计划”的重要组织部分。为此,一方面增修城区道路,扩大商业街区面积,增强邯郸市场吸收商品的能力;另一方面通过垄断市场、金融等行业的所谓“组合”组织,实现对邯郸的商业市场严密控制,把整个邯郸经济纳入为其侵略战争服务的轨道。
一、日伪的“发展大邯郸计划”
1940年春,伪冀南道尹公署迁驻邯郸以后,日伪政权为了把邯郸建成晋冀鲁豫四省交界地区的政治、军事、经济中心,在政治上巩固其殖民统治,军事上进攻八路军一二九师,经济上掠夺丰富的自然资源,提出了所谓的“发展大邯郸计划”。这个计划是一个“邯郸都市建设规划”,包括交通、邮电、城建、农业、商业、工业等方面的内容很多。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除了铁路、公路建设和植棉业的收效较大之外,在城区扩建与商业市场发展上也较为明显,对冀南地区商业中心的形成起到了促进作用。
(一)城区面积的扩大
伪冀南道尹公署于1940年迁驻邯郸后,邯郸由县城升为道一级的行政中心,这也是邯郸自东汉末年以来城市政治地位的第一次上升。
随着日军各种机构迁驻邯郸,自1939年春开始扩大邯郸城区面积,并动工修建新马路(也称“新民路”)。1942年又成立了“都市计划局”,在经济顾问坂田策划下,制订了所谓的“发展大邯郸计划”,着手进行城市的全面规划,绘制了第一个采用近代测绘技术并有明确比例关系的城市地图,大规模开展了南关、西关以外的新区建设。都市计划局继开辟新马路(今和平路)之后,又大量拆迁火车站以东、新马路以南范围内的民房,规划拆迁面积“共达45公顷之多”,拆毁与侵占街市房基面积“将近2顷,农民耕地2511.8亩”。有的土地属无偿强占,有的土地仅付给相当时价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的地价,“每亩发130元、150元、170元不等”。这是近代以来邯郸城的一次大规模扩建。
到20世纪40年代前期,邯郸城市的面貌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在旧县城南部及西部的西南庄一带,经过了较大规模的扩建,形成了西起车站,北到沁河桥,南到今陵园路,东至五金街的新城区,在原县城的基础上扩大了近2倍,城区面积达到2平方公里。在这片新城区内,还逐步建成了一些骨干街道,即新马路(和平路)、浴新街、西南庄后街、邯山大马路、南关大街、火磨街、新华街等,使新旧城区连成一片。在城区外还修筑了围城马路(环城公路),东起大致今中华大街,西到大致今铁西大街,南起大致今贸易街,北到大致今望岭路。邯郸通往各县的公路也由围城马路分道,四通八达。这一时期的邯郸城,不仅城区面积可观,而且形成了以新民路为中心的商业市场,这里店铺林立,工商业聚集,人口稠密,初步形成了冀南地区的工商业城市。
(二)商业街区的扩展
进入民国以来,在车站与西南庄一带逐渐形成了新的商业区。这一带人口稠密,街道狭窄,道路泥泞,车马行人拥挤,严重影响着市场的发展。为了进一步扩大邯郸市场吸收商品物资的能力,自1939年春开始对邯郸新区进行规划建设。新马路由“车站票房之东,经太平街直达南关”“计长二百三十丈,宽四丈五尺。”1941年时,全县有工商户1664户(城内1167户),其中,广货77户,洋布32户,杂货120户,花行26户,杂货、摊贩还有20余户。仅西南庄后街洋布店就有14家,占全市洋布庄的80%。银钱业有3家,其中华兴银号是全市三大银号之一。此外,还有朝鲜人经营的4个铺子、4家妓院、2个鱼店、13家料面店、1家点心和药房。新马路开通以后,“现下商业重心均移于新民路两旁,楼房林立,市面繁盛,尤可谓空前之盛”。邯郸的商业密集区由西南庄转移到了新马路。这样,西起火车站,东至南关一带,在日伪时期便发展成为最繁华的商业街区。
虽然日本侵略者出于侵略战争和掠夺经济的目的,加强了邯郸城的规划与建设,但在客观上又促进了邯郸的经济发展,至少使邯郸在冀南的经济地位上升了一个台阶。尽管这个时期邯郸的经济出现了畸形发展趋势,但就整个城市的面貌和经济实力来看,它已经从民国初期的一个县城发展成为冀南地区的中心城市。随即,冀南地区的政治、经济中心也由大名移到了邯郸,这是邯郸近代发生的一个历史性的变化。
二、“组合”机构对市场的垄断
日伪政权为了控制和垄断邯郸市场,按照市场大的行业建立了各种所谓的“组合”机构,日军在冀南进行经济侵略和掠夺,就是通过这些行业的“组合”而得以实现的。
1.棉花业组合。从1941年开始,日军通过棉花业组合,采取“探青订货”的方法,实行棉花强购政策,并通过特务机关垄断棉花收购,由负责经济侵略的特务组织向几家较大的货栈发行许可证,特许其代收棉花。这些洋行有松本、日信、东棉、三信、江南5大户和安寨、东洋纺、三菱、真独、又一、太信、增幸、天津纺8小户。除此之外的一些收购点,均受这13户的控制和操纵。
在日伪时期,日军通过棉花业组合的垄断,进而还控制了乡村的一些棉花收购代理店。在全县划归采种圃的19个村内,其代理店是恒兴公和恒茂号,由三信公司领导;在划归的40余个指导村内,代理店是协昌、东益祥、新记栈,由天津纺领导。上述所谓的五大代理店,也是当时较有影响的大店。除此之外,还有二级代理店以及一般代理店,负责吸收一般自然村及外地运来的棉花。日寇在邯郸市场每年收购棉花不下1000万公斤,棉籽2000万公斤。仅1942年日寇就从邯郸运走棉花1250万公斤,棉籽2400万公斤。再据《1943年河北省各区棉花收卖情况》的统计,日寇在冀南收购50860担,这些棉花主要是通过邯郸转运的。这个时期,在邯郸市场从事棉花收购的商户,比抗战前的民国时期增加了100余家。再据《邯郸市抗战前后工商业比较数一览表》和《邯郸市解放前三个时期工商业户数增减比较表》对这个时期邯郸工商业情况的统计,1942年时有170余家,这比民国前期的不足50家增加了2倍多,占当时邯郸商户总数的十分之一以上。可见,棉花收购与运销不仅是当时邯郸出境的大宗商品,也是日伪时期邯郸商业市场畸形发展的标志,或者说棉花运销业是这个时期邯郸商业最显著的特点。
2.纺织业组合。日军为了垄断市场的洋布经营,在安阳成立了“纤维协会”,邯郸曾派出2人参加。1942年纤维协会还在邯郸设立出张所,由日本人角褂负责。日伪政权规定,凡邯郸市场经营洋布的商人,必须加入协会。参加协会的商人,每次购买洋布不得超过10匹,而且必须经过登记与批准。这样就严重束缚了经营洋布买卖的商贩,使洋布业逐渐萧条,大部分商号垮台。到1944年,邯郸出张所也就有名无实了。
在洋布业逐渐萧条的情况下,导致了地方土布的发展,经销土布不仅是在冀南各县,还远达甘肃、太原、新疆等地。为此,日伪政权采取了破坏民间土布生产、摧毁城内纺织工厂等强制手段,对经营土布的商人实行登记,以低于市价一半的价格强行收购民间土布,使民间的纺织业受到严重摧残而走向破产。日军通过纺织业的组合机构,采取了强制手段,以垄断棉布业,保证其对棉花资源的掠夺。
3.粮食业组合。日伪政权成立所谓“粮食业组合”,控制和垄断邯郸的粮食市场。1943年,日伪又专门成立了小麦组合,同年还成立粮食公社,由伪县长兼任社长。规定只有小麦组合有权在邯郸市场收购小麦,其余任何商人均不得在市场上私自经营小麦粮行。在日伪时期,粮食公社这个组合机构,不仅是邯郸粮食市场的垄断组织,而且成为日军掠夺冀南地区粮食物资的重要机构,也是一个特务性质的组织。
4.油业组合。日军在逐步控制邯郸城乡榨油业基础上,于1942年成立了油业组合,以便掠夺棉籽油料。油业组合规定,凡从事榨油和销售食油的商户必须参加组合,否则不准从事生产与经营。邯郸境内所有榨油业商户,必须全部将食油出售给组合机构,所有粮行均不准随意买卖食油。这样,邯郸境内的榨油生产和销售全部被油业组合所控制,城乡的榨油业因购不到原料而大部分破产。日伪控制油业的目的也是为了保证对棉花资源的掠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