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权登记在农村 | 湖南、新疆这样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
转自:自然资源部
党的二十大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作出部署,明确要求“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显化和实现农民财产权益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各地按照中央部署,持续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取得积极进展。湖南、宁夏、新疆等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通过加强组织部署、细化完善政策、做好宣传引导和创新服务方式等举措,全力推进,较好完成工作任务。我们将陆续推出相关做法经验,供各地参考借鉴。
湖南:强化技术支撑保障登记质量
近年来,湖南省加快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截至目前,湖南已完成房地一体地籍调查1347.38万宗,已登记1019.39万宗,其中房地一体登记899.57万宗,已全部汇交国家级信息平台。
发证到村
高位推动,民生实事办好办实
湖南省委将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登记颁证工作列入省委一号文件,省政府将其列入政府工作报告。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多次专题研究部署并组建厅确权登记工作小组。各市县均成立以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将这项工作纳入地方绩效考核和20件民生实事项目统筹推进。
全省各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财政、住建、公安等部门在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步调一致,统一时间节点,统一方法步骤,明确职责分工,分别做好登记颁证、宅基地管理、建房监管和经费保障等工作,建立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机制。
湖南厅分8期对800余名确权登记工作人员和1600余名技术人员开展政策技术培训。湖南省共有1.95万名技术人员投入这项工作。市县乡各级层层召开培训会,培训到村组一级,为市县整乡整村全域开展地籍调查工作打好基础。2020年、2021年,湖南厅又先后两次集中组织全省市县两级登记中心和牵头技术单位技术骨干340余人,围绕解决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成果数据库建设、质检验收、成果验收、批量入库和登记平台业务中的堵点、难点问题,进行集中授课和互动交流。
因地制宜,地籍调查全域覆盖
在地籍调查中,湖南厅规范技术要求以确保调查质量,明确技术路径以确保调查进度,依靠乡镇村组以简化调查程序。
湖南厅组织研究制定了《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导则》《房地一体不动产地籍调查工作技术方案》《房地一体确权登记数据库标准》等技术规范,建立了从组织、调查、确权到建库、验收的技术规范体系,为市县规范开展确权登记提供了政策技术保障。多个市县探索利用倾斜摄影、雷达技术,为确权登记提供现势性强的高精度数据。
2020年3月开始,各地先行先试,探索地籍调查模式,确定技术路线。当年5月,全省173支技术队伍全面进场开展作业,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开展地籍调查。
湖南厅通过在汉寿县开展试点,探索“村组为主、乡镇为辅、技术指导”的组织模式,整合简化调查、登记程序和内容,并结合试点经验制定出台了工作组织导则和技术方案。地籍调查阶段,全省10余万乡镇村组干部配合技术队伍开展入户调查、资料收集、指界、签字确认和申请询问等工作,保障该项工作人力充足。
压实责任,督查指导全程助力
为了层层压实责任,湖南在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中实行“省级一周一调度、市级三日一调度、县级一日一调度”。湖南厅建立了工作周报制度和全省动态展示系统,持续跟踪和定期通报地方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实施工作组分片包干调度制度,责任落实到人。
湖南厅每月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各市州工作组组织对各县市区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查督办,县市区也专门组织力量对乡镇、村组和技术单位进行督查。如湘阴县建立各乡镇标段工作任务进度对照表,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实施蓝、黄、红牌督查制,将工作经费与工作进度挂钩。
全省各地均建立了考核通报机制,湖南厅明确对未按工作计划推进的市县全省通报、区域限批、取消评先资格;对先进市州、县市区给予补助奖励。各市州将工作纳入各级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市区也逐级纳入了对相关部门和乡镇、村组的年度考核范围,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实施通报问责。如:长沙县、澧县通过“一天一汇总、一周一通报”的方式,对进度排名靠后的镇街和技术单位开展督导、约谈。
多点发力,强化政策和技术保障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财政厅、住建厅、公安厅联合发文,对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的主体资格认定、超面积处理、无权属来源材料等问题给出政策指导。针对各地反馈普遍的政策技术问题,湖南厅多次专题研究讨论并给出反馈。各地围绕宅基地管理、地籍调查、登记颁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持续探索,维护农民权益,有102个市县制定出台了政策指导意见和实施细则,为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和下一步登记颁证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
湖南厅对接负责不动产登记系统开发的技术单位,解决在登记系统中实现业务批量办理的技术难题。此外,为统一质检标准,湖南厅组织研究制定了宅基地房地一体调查数据检查细则,研发了全省统一的质检软件和数据汇交模板,确保确权登记成果有效应用。
下一步,湖南将以不动产单元为单位,将全部地籍调查、农房三维和切坡临坡数据纳入地籍数据库管理;加快缮证和颁证进度,成果及时纳入数据库并做好汇交工作。持续做好农村新增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建立从村庄规划、用地审批、农用地转用、执法到登记颁证、土地征收的全生命周期协同工作机制,使日常登记颁证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
新疆:分类处置稳妥化解疑难问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涉及14个地(州、市)、92个县(市、区)。自治区应登记宅基地总数274.21万宗,均完成房地一体地籍调查;实现房地一体登记244.41万宗,已汇交国家级信息平台233万宗。
颁证现场
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新疆在自治区、地、县三级均成立工作机构,将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列入重要议程,各地形成了政府主导的县、乡、村三级联动工作协调机制,有序推进工作。
各地组建工作专班,自然资源部门与农业农村、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等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充分动员和组织乡镇、驻村工作队、村委会力量,强化组织联动,在政策宣传、入户核实、纠纷调处等方面合力推进。
自治区成立5个派驻指导组,按照分片包干、专人负责、全面推进的原则,对进度缓慢及工作任务较重地(州)进行现场派驻指导,多次举行工作视频交流会,加强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
夯实地籍数据基础
新疆印发自治区农村地籍调查工作方案、实施细则等,各地及时组建技术支撑队伍,采用实地地籍测量、无人机航飞等技术,因地制宜开展房地一体地籍调查。
在地籍调查工作中,新疆研发了自治区农村地籍调查数据库质检软件,建立全程质量控制队伍,先后派出上百人次对全区14个地(州、市)开展工作督查、技术指导;按照三级质检体系,对各地地籍调查外业成果、内业数据建库建设进行成果验收。
历经2014年~2018年的外业测量、权属调查以及2018年~2020年的内业数据库建设,新疆92个县(市、区)已全部按要求完成宅基地地籍调查任务,并建立农村地籍调查数据库。
先易后难有序颁证
在房地一体登记颁证中,新疆采取先易后难、梯次推进的方式,实行“村组集中公示申请、乡镇集中复核确认、批量数据入库、批量受理审核、集中登簿发证”工作程序,逐项分解任务,分阶段开展集中攻坚,加快推进登记颁证。
在这一过程中,本着尊重历史、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分类处置的原则,对一户多宅、权属争议等遗留问题,分类建立台账,因地制宜施策,稳妥化解疑难。各地积极与乡镇对接,按照“应发尽发、能发尽发”原则,开辟绿色通道,设立专门窗口,采取集中登簿、批量发证的方式,推动尽快颁证。同时积极开展登记系统升级改造,用信息化手段规范填写、审核和校验不动产登记簿,正确关联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及时纳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管理。
新疆印发自治区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检查工作方案、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围绕登记资料、登记流程、证书管理、数据整合、上图入库等关键环节,通过系统报文数据核验、实地抽检等方式,加强全流程成果质量审核。同时加大反馈问题整改督办力度,落实常态化工作调度,建立月报制度,定期通报督办,将宅基地登记颁证推进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目前,新疆以登记成果汇交国家级信息平台和颁证到位为标准,指导各地制定工作计划,倒排工期,重点核准底数台账,对不具备发证条件的,依法依规、分类施策、应登尽登;补充完善农村房地一体地籍调查数据成果,确保登记数据现势性;抓好登记成果规范化建设,提升发证质量;开展颁证核查,确保颁证到位;督促伊宁市、奇台县等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市)结合改革进程,全面完成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任务。
宁夏:协同推进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把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助力打赢了脱贫攻坚战,为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基础。全区具备登记条件宅基地63.2万宗,已办理房地一体登记62.4万宗。登记数据已基本汇交国家级信息平台。
工作人员上门入户服务,引导农户核对信息后确认签字
实有宅基地应调尽调
农村宅基地地籍调查工作中,宁夏各市、县(区)均严格按照《地籍调查规程》《不动产权地籍调查工作方案(试行)》《农村不动产权地籍调查工作指南》等相关规定开展调查工作,采用因地制宜的测量方法高效开展地籍调查,保证实有宅基地应调尽调。
对于基础条件较好的地区,技术人员通过实地调查权属状况、全野外解析法测量界址点和房屋拐点坐标并计算面积,确保权属清晰,面积准确;对于条件较差的偏远地区,采用简便易行的方法,实地设置宗地界标,借助钢尺丈量界址边长,计算宗地面积。
技术人员充分利用已有成果,对于历史上已完成宅基地和房屋地籍调查的,视变化情况酌情补充调查;对于只完成宅基地地籍调查的,进一步核实数据,补充开展房屋调查;对于尚未开展过宅基地和房屋调查的,一并开展房地一体地籍调查。调查成果现已全部上图建库。除少量特殊情况外,全区房地一体地籍调查基本完成,占总宗地的99%,实现应调尽调。
符合条件应登尽登
早在2017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就以办公厅印发通知的方式,明确全区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的工作任务、工作要求以及各市、县(区)和相关厅局工作责任。宁夏自然资源厅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不动产地籍调查工作方案》等技术规程并督促指导各市、县(区)规范开展宅基地调查和登记工作。各市、县(区)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将群众最关心的相关政策、工作措施、登记步骤和程序等及时发布,争取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
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84号,以下简称“84号文”)发布以来,宁夏在原有工作基础上,继续积极化解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前端历史遗留问题,推进符合登记条件的宅基地应登尽登。
针对部分宅基地存在无权属来源、规划建设手续不完善等问题,2021年年底,宁夏厅联合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化解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若干措施》,推动各市、县(区)按照“尊重历史、保障权益,依法依规、稳妥审慎”的原则,完善宅基地权属来源材料;安排专人通过数据库核查、与月报数据比对分析等方式,掌握各市、县(区)上报数据准确性和一致性;发文要求各市、县(区)进一步排查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情况,准确掌握有关基础数据。各市、县(区)积极响应、主动作为,结合地方实际细化工作措施,推动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保障农民合法财产权。
自84号文印发以来,宁夏共化解宅基地疑难问题12万宗;截至目前,基本实现符合登记条件的宅基地应登尽登。此外,宁夏厅2021年开发建设并正式上线运行宁夏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系统,实现了全区统一系统的“一盘棋”模式,为宅基地纳入常态化管理奠定坚实基础。2022年,宁夏厅专列经费开展宅基地数据转库,将各市、县(区)单机版宅基地数据全部转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系统,规范开展日常登记。
集中发证应颁尽颁
2021年,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文件,要求实现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全覆盖、登记发证应颁尽颁。
在应调尽调的基础上,宁夏规范开展房地一体宅基地登记颁证工作。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宅基地和房屋,宁夏各市县全面开展登记,生成登记簿后缮证,建立登记发证台账,通过向村民集中颁证、由村委会代发证两种方式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宁夏各市、县(区)充分发挥乡(镇)政府、村委会积极作用,组织群众以村为单位,统一申请登记,实现批量受理、集中办证。对于新审批的宅基地,各市县严格按照《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要求,在严格履行“三到场”审批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作者:黄运茂 廖虎雄 李海军 左新 陈辉 骆秀芳 王瑞
文字编辑:阎 炎
新媒体编辑:闫 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