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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安·西安丨长安区将举办“盛世中国年·春意满长安”焰火燃放活动

西安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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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西安发布

各位早上好

今天是2023年1月16日

星期一(农历腊月廿五)

天气预报

今天白天:西安城区及其他区县多云间阴天,城区气温-5℃~4℃,其他区县最低气温-8℃~-5℃,最高气温3℃~4℃;今天晚上到17日白天:阴天转多云,-3℃~6℃;17日晚上到18日白天:多云间晴,-5℃~6℃。 

便民资讯

国铁西安局加开46趟旅客列车方便旅客出行

为满足旅客出行需求,1月15日国铁西安局开行图定旅客列车335列,加开旅客列车46趟,主要集中在上海、杭州、成都、重庆、达州、宝鸡、大荔、安康等方向,为旅客出行提供充足运能保障。(记者 梁璠)详情:国铁西安局加开46趟旅客列车方便旅客出行

今日起,我市两条公交调整线路

记者了解到,按照西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批复,西安公交集团将于2023年1月16日起调整509路、292路公交线路。有乘车需求的市民朋友们请注意线路变化。(记者 梁璠)详情今日起,我市两条公交调整线路

执法人员提醒:春节出行 拒乘“黑车”

1月15日,我市道路运输迎来春运客流高峰,预计高峰期由1月15日持续至1月20日。春运期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提醒市民,“黑车普遍车况较差,存在安全隐患,极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请市民朋友们出行返乡、走亲访友时选择乘坐正规营运车辆,拒乘“黑车”。(记者 梁璠)详情:执法人员提醒:春节出行 拒乘“黑车”

长安区将举办“盛世中国年 • 春意满长安”焰火燃放活动

1月15日,记者获悉,1月21日(除夕)、2月5日(正月十五)20:00-20:30,长安区将在长安唐村•中国农业公园举办“盛世中国年•春意满长安”焰火燃放活动。老人、儿童、孕妇及不便前往现场的市民,可通过网络观赏。(记者 高乐)详情:长安区将举办“盛世中国年 • 春意满长安”焰火燃放活动

西安永兴坊里红红火火过小年

1月14日,在陕西非遗文化特色街区——西安永兴坊内,众多市民和游客伴随着豪迈粗犷的天地社火、喜气洋洋的陕北大秧歌、陕味民俗的陕西八大怪表演,热热闹闹过小年,感受年味,品鉴年俗,迎接中国福年。(记者 曾世湘)详情:西安永兴坊里红红火火过小年

陕西省邮政管理局制定《陕西省畅通邮政快递服务保障民生物资医疗物资寄递的工作方案》

为统筹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及春节期间邮政快递保通保畅工作,保障民生及医疗物资运输,陕西省邮政管理局制定《陕西省畅通邮政快递服务保障民生物资医疗物资寄递的工作方案》。方案提到,各市邮政管理局将针对本地区存在的邮件快件积压等问题,督促企业加强资源调配,做好区域内人员统筹,对药品、防疫用品、生活必需品等物资优先安排投递。同时,陕西省将开通农村地区医疗物资寄递服务“绿色通道”,建立农村邮件快件受理、即查、即办、即送工作机制,对寄往农村地区的医疗物资优先寄递、优先处理、优先配送,加强对邮政快递企业的调度,充分发挥骨干企业作用,主动承接农村医疗物资投递任务。

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发布关于加强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为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函〔2023〕4号)相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区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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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禁止销售、燃放区域

丈八街道、鱼化寨街道。

二、限制销售、燃放区域及时段

(一)五星街道、东大街道、兴隆街道、细柳街道、灵沼街道、秦渡街道、庞光街道、草堂街道。

在限制燃放区域内,以下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范围;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公园、山林等其他重点防火区;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疗养院、养老机构;车站、公交站点等交通枢纽,城市轨道交通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机动车停车场;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影剧院、博物馆、图书馆、商场、展览馆;农贸市场以及街道庙会、集市;其他易引发消防安全事故的重点单位;秦岭范围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

(二)在限制燃放区域内,2023年1月14日(腊月廿三)、1月21日(除夕)至1月27日(正月初六)、2月5日(正月十五)可以燃放。其中,1月21日(除夕)和2月5日(正月十五)全天可以燃放,其余时段每日7时至22时可以燃放。可以设临时销售点,经营时间为发证之日起至2月5日(正月十五)。

(三)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以市政府调整的燃放时间为准。

三、对于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依照《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四、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向行人、车辆、建筑物和人员密集场所投掷,不得影响道路交通安全,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城市管理局、住建局、教育体育局、应急管理局、公安高新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宣传文旅局等部门和各街办要落实好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共同抓好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六、市民应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自觉抵制和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共同维护我区公共安全和生态环境。举报电话:公安高新分局:86753983;应急管理局:81150528。

七、本通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西安高新区管委会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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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党美容丨校对:王军望丨审核:李明真丨便民资讯来自于西安晚报 部分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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