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银保监分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吉安分行泰和大道支行更名的批复
银保监会
吉银保监复〔2023〕3号
中国工商银行吉安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吉安分行关于泰和大道支行更名的请示》(工银吉报[2022]180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和大道支行”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和文田支行”,简称“中国工商银行泰和文田支行”。
二、同意由“吉安市泰和县白凤大道62-2号”地址变更至“吉安市泰和县白凤大道429号”营业。
三、你分行应督促该机构及时张贴公告,做好相关宣传解释工作。
四、你分行应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10日内到我分局更换金融许可证,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你分行应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有关法定变更手续并向我分局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失效,由我分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