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化产品信息披露规则,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规则》政策的点评
事件
2023年1月4日,银保监会发布《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于2023年6月30日起正式施行。《规则》作为《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管办法》(银保监会令2022年第8号)的配套文件,明确要求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均应制定产品说明书,对产品相关内容进行详细披露,并披露分红实现率指标,加大公司信息披露力度,不断提升保险产品的透明度,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细化人身保险产品披露要求,进一步提升产品透明度
《规则》实施的目的是在《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基础上,结合最新监管要求,对不同类型的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要求进行细化,明确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的具体要求,细化披露指标,提升产品信息公开透明度,方便消费者更全面、准确地获取保险产品信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则》明确要求保险公司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应当按照设计类型,对产品保障水平、利益演示等内容进行详细披露,充分揭示产品的长期属性和各类风险特征,并明示交费方式、退保损失等产品关键内容。
下调人身保险产品演示利率,规范产品信息披露行为
《规则》对人身保险产品演示利益做出更加详尽谨慎的规范,首次要求保险公司披露分红实现率指标,取消了保险公司高、中、低三档演示利率表述,调整分红型保险、万能型保险为两档演示。并且全面下调演示利率水平,有利于让保险公司将自身产品的演示利益控制在合理水平,更加具备现实性,进一步规范营销实践。演示利率上限与市场利率长期走低的趋势保持一致,有利于引导保险公司关注自身利差损风险。
降低误售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规则》对人身保险产品的信息披露内容作出更加详细审慎的规定,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从严规范保险公司产品信息披露行为,以期解决保险销售过程中存在的各种误导问题,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使其更加安心地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获得保险保障。保险行业规范销售乱象仍有一段长路要走,在深化保险行业朝向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监管机构将持续加强对保险产品销售过程中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管,持续引导保险销售规范化转型,推动保险行业可持续发展,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切实发挥好保险原本的风险保障功能。
影响:保险销售短期受冲击,头部险企竞争优势持续巩固
《规则》全面下调理财型保险产品演示利率,首次要求披露分红实现率指标,增强了产品收益的真实性和透明度,深化产品信息披露的广度和深度,有助于提高消费者对保险产品的认知,更为理性选择保险产品,同时规范保险产品销售行为,打击虚假宣传等销售误导行为,预计短期会降低理财型保险产品的销售,造成一定的负面冲击,2023年开门红储蓄类产品的销售预计会受到新规的影响。中长期看,演示利率上限与市场利率长期走低的趋势保持一致,有助于一定程度缓解保险公司利差损风险。同时,头部险企在产品销售和信息披露方面普遍更加规范和完善,此次受到的冲击有限,其竞争优势和地位有望持续巩固。
投资建议:
从交易层面看,当前保险板块估值仍处于历史较低水平,PEV处于0.33-0.71倍,在A股整体震荡轮动背景下,困境反转、超跌及高股息板块呈现补涨特征。未来养老和健康产业将成为重要营收和利润来源,注重康养产业布局险企有望长期受益;财险板块景气度提升,建议重点关注。
个股角度,重点推荐中国人寿(当期业绩稳定,新单增速优于同业,纯寿险标的公司对权益市场及利率变化弹性较大),中国平安(地产风险敞口收敛有望提振投资端),中国财险(资产质量较好,产险增速强劲,COR改善超预期,估值被低估),建议关注中国太保、新华保险。
风险提示:中美摩擦加剧风险;中美利差持续倒挂风险;SEC暂停中国公司IPO注册风险;地缘政治风险;宏观经济下行风险;恒大事件等处理不及预期风险;股市系统性下跌风险;监管趋严风险;新冠病毒持续蔓延风险
1. 事件
1.1 事件回顾
2023年1月4日,银保监会发布《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于2023年6月30日起正式施行。《规则》作为《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管办法》(银保监会令2022年第8号)的配套文件,明确要求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均应制定产品说明书,对产品相关内容进行详细披露,并披露分红实现率指标,加大公司信息披露力度,不断提升保险产品的透明度,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2 事件点评
1.2.1细化人身保险产品披露要求,进一步提升产品透明度
《规则》实施的目的是在《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基础上,结合最新监管要求,对不同类型的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要求进行细化,明确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的具体要求,细化披露指标,提升产品信息公开透明度,方便消费者更全面、准确地获取保险产品信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22年11月17日,银保监会制定并发布了《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面规范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行为,切实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本次《规则》作为《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配套文件,要求保险公司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应当按照设计类型,对产品保障水平、利益演示等内容进行详细披露,充分揭示产品的长期属性和各类风险特征,并明示交费方式、退保损失等产品关键内容。
《规则》分别按照普通型、分红型、万能型、投资连结型及其他人身险产品类型对披露规则进行细化,扩大产品信息披露范围至全部人身保险产品。例如,明确了分红型人身保险产品的产品说明书、红利通知、回访等方面的具体要求,首次要求保险公司披露分红实现率指标,采用现金红利分配方式的,披露现金红利实现率;采用增额红利分配方式的,披露增额红利实现率和终了红利实现率,此举有助于提升分分红险的透明度,提高消费者对分红险历史收益水平的认知,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1.2.2 下调人身保险产品演示利率,规范产品信息披露行为
《规则》对人身保险产品演示利益做出更加详尽谨慎的规范,要求保险公司以表格形式演示产品各保单年度末的保单利益,需包含各年度保险费及累计保险费。除此以外,普通型人身险还应包括满期给付、身故给付、疾病给付、医疗补偿等保证利益的演示;分红险应演示满期给付等保证利益和当年度红利等非保证利益;万能险和投连险包括演示收取的各项费用、进入万能保单账户/投资账户的价值以及不同假设结算利率/投资回报率下的账户价值、身故给付金额和现金价值,同时,对于保险期间10年或少于10年的产品应逐年演示保单利益,保险期间大于10年的产品需逐年演示前10年的保单利益。《规则》进一步规范人身保险产品演示利益等信息披露行为,加大产品信息的透明度,让消费者对产品具有更加全面的了解,方便消费者自主选购人身保险产品,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规则》首次要求保险公司披露分红实现率指标,取消了保险公司高、中、低三档演示利率表述,调整分红型保险、万能型保险为两档演示。保险公司对分红型保险产品演示保单利益时,需采用保证利益演示和红利利益演示两档演示产品未来的利益给付;保险公司对万能型保险产品演示保单利益时,需采用最低保证利益演示和万能结息利益演示两档演示产品未来的利益给付。
《规则》全面下调演示利率水平,分红保险中用于利益演示的利差水平分别不得高于0、4.5%减去产品预定利率;万能险中用于利益演示的假设结算利率分别不得高于最低保证利率和4%;投连险中需采用乐观、中性、不利三档情景演示产品未来的利益给付,演示利率从7%、4.5%、1%下调至6%、3.5%、1%。降低演示利率上限有利于让保险公司将自身产品的演示利益控制在合理水平,更加具备现实性,进一步规范营销实践。演示利率上限与市场利率长期走低的趋势保持一致,有利于引导保险公司关注自身利差损风险。
1.2.3 下调人身保险产品演示利率,规范产品信息披露行为
近些年以来,保险行业销售乱象时有发生,例如保险代理人以分红险、万能险等理财类保险产品的收益率作为竞争主力对消费者进行误导销售,包括欺骗消费者、未充分告知投保信息、夸大产品收益、隐瞒产品风险等乱象,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给保险行业带来不良社会影响。《规则》对人身保险产品的信息披露内容作出更加详细审慎的规定,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从严规范保险公司产品信息披露行为,以期解决保险销售过程中存在的各种误导问题,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使其更加安心地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获得保险保障。保险行业规范销售乱象仍有一段长路要走,在深化保险行业朝向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监管机构将持续加强对保险产品销售过程中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管,持续引导保险销售规范化转型,推动保险行业可持续发展,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切实发挥好保险原本的风险保障功能。
1.2.4 影响:保险销售短期冲击,头部险企竞争优势持续巩固
《规则》全面下调理财型保险产品演示利率,首次要求披露分红实现率指标,增强了产品收益的真实性和透明度,深化产品信息披露的广度和深度,有助于提高消费者对保险产品的认知,更为理性选择保险产品,同时规范保险产品销售行为,打击虚假宣传等销售误导行为,预计短期会降低理财型保险产品的销售,造成一定的负面冲击,2023年开门红储蓄类产品的销售预计会受到新规的影响。中长期看,演示利率上限与市场利率长期走低的趋势保持一致,有助于一定程度缓解保险公司利差损风险。同时,头部险企在产品销售和信息披露方面普遍更加规范和完善,此次受到的冲击有限,其竞争优势和地位有望持续巩固。
2. 投资建议
从2023年来看,保险基本面和股价核心驱动力在于资产端。一是当前10年国债收益率回调至2.83%,对保险投资端形成一定支撑;二是支持房地产行业发展的政策不断出台,地产板块预期走强将显著降低保险资产端信用风险敞口,前期地产风险事件导致的投资减值或将迎来转回,将成为保险板块反弹的驱动因素。负债端来看,随着我国防疫政策进一步优化(自2023年1月8日起,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不再对入境人员和货物等采取检疫传染病管理措施等),长期对保险代理人的留存和增员形成一定程度友好,对行业形成正向反馈。但短期内疫情病例增多预计会影响新单修复。相对而言,率先启动开门红的中国人寿等险企受影响程度较小。叠加去年低基数下,开门红储蓄类产品符合居民资产配置需求,有望带来业绩新增量,行业开门红仍有望超预期。后续随着感染高峰的回落和居民对未来经济信心的修复、收入预期的改善,以及健康管理意识的提升,都将有助于带动保险消费增长。
从交易层面看,当前保险板块估值仍处于历史较低水平,PEV处于0.33-0.71倍,在A股整体震荡轮动背景下,困境反转、超跌及高股息板块呈现补涨特征。未来养老和健康产业将成为重要营收和利润来源,注重康养产业布局险企有望长期受益;财险板块景气度提升,建议重点关注。
个股角度,重点推荐中国人寿(当期业绩稳定,新单增速优于同业,纯寿险标的公司对权益市场及利率变化弹性较大),中国平安(地产风险敞口收敛有望提振投资端),中国财险(资产质量较好,产险增速强劲,COR改善超预期,估值被低估),建议关注中国太保、新华保险。
风险提示:中美摩擦加剧风险;中美利差持续倒挂风险;SEC暂停中国公司IPO注册风险;地缘政治风险;宏观经济下行风险;恒大事件等处理不及预期风险;股市系统性下跌风险;监管趋严风险;新冠病毒持续蔓延风险。
证券研究报告
细化产品信息披露规则,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规则》政策的点评
对外发布时间
2023年1月8日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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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银金融分析师:刘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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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评级:
买入——预期未来6个月内股价相对行业指数涨幅15%以上;
增持——预期未来6个月内股价相对行业指数涨幅介于5%~15%之间;
持有——预期未来6个月内股价相对行业指数涨幅介于-5%~5%之间;
卖出——预期未来6个月内股价相对行业指数跌幅5%以上.
行业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