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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REIT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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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30日,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的“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项目状态为已受理!产品类型为基础设施公募REITs,原始权益人为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运营管理机构为国家电投集团江苏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专项计划名称为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发电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专项计划管理人及财务顾问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共计11个新能源项目,其中根据项目类别细分为2个风电项目及9个光伏项目。正如前文所述,新能源项目符合国家“碳达峰”和“碳中和”宏观目标,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均符合国家政策鼓励方向,将有效服务我国“双碳”目标的实现。在地方经济方面,上述拟投资项目的建设能有效的增强江苏省地方经济活力,带动当地清洁能源产业链的发展,创造宜兴、淮阴、江阴等地区就业岗位,增加地方GDP及地方税收,从而带动当地经济持续发展。

一、基金产品概要

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REIT管理人为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始权益人为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运营管理机构为国家电投集团江苏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专项计划名称为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发电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专项计划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了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表及其附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测算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可供分配金额测算报告审核报告。投资人净现金流分派率=可供分配金额/公募基金募集规模,公募基金募集规模按照75.13亿元测算,届时以实际发行规模为准。预计2023年度和2024年度投资人净现金流分派率分别为17.73%10.23%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共计11个新能源项目,其中根据项目类别细分为2个风电项目及9个光伏项目。正如前文所述,新能源项目符合国家“碳达峰”和“碳中和”宏观目标,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均符合国家政策鼓励方向,将有效服务我国“双碳”目标的实现。在地方经济方面,上述拟投资项目的建设能有效的增强江苏省地方经济活力,带动当地清洁能源产业链的发展,创造宜兴、淮阴、江阴等地区就业岗位,增加地方GDP及地方税收,从而带动当地经济持续发展。

二、原始权益人

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4326日,法定代表人邢连中,注册资本人民币665,604.31万元,注册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号紫峰大厦39楼,截至2022630日,上海电力持有江苏电力公司88.92%股份,工银投资持有江苏电力公司11.08%股份。上海电力的控股股东国家电投是五大发电集团之一,资本实力较雄厚。国家电投是20021229日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全国五大发电集团之一,经国务院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上海电力是国家电投下属国内上市子公司中净资产规模最大的公司。国家电投、上海电力强大的行业竞争力,为江苏电力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江苏电力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煤电及风电板块。最近三年及一期,煤电板块业务收入分别为289,309.40万元、293,527.07万元、355,323.06万元和171,862.7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8.42%58.23%49.63%40.41%最近三年及一期,风电板块业务收入分别为152,609.78万元、156,550.42万元、296,373.66万元及202,062.8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0.82%31.06%41.39%47.51%2021年风电板块业务收入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新风电场建设完毕并逐步投入使用,风电发电收入大幅增加。江苏电力公司规划将继续加大风电业务的投资力度,力争实现向新能源发电企业的转型。

2019年至2021年及20226月末,江苏电力公司总资产金额为2,605,940.99万元、3,458,697.70万元、5,030,243.81万元及5,141,825.02万元,总资产规模整体呈现增长趋势。总负债金额为1,730,309.28万元、2,416,717.77万元、3,550,700.59万元及3,597,723.44万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6.40%69.87%70.59%69.97%,资产负债率整体保持在合理水平,负债规模合理,未来偿债压力较小。江苏电力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员工保持稳定,主要管理人员在公司任职均超过5年,对公司历史情况了解深入,同时对未来发展方向具有长期研究。管理层稳定有利于江苏电力公司着眼长期利益,把握未来发展方向,实现江苏电力公司可持续稳定发展。

三、基础设施项目

本基金拟初始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为滨海北H1项目、滨海北H2项目和配套运维驿站项目,滨海北H1项目和滨海北H2项目位于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滨海北部的中山河口至滨海港之间的近海海域,当期目标资产评估值751,285.44万元,当期目标资产评估净值751,285.44万元。

其中滨海北H1项目位于滨海北部中山河口至滨海港之间的近海海域,滨海港水域港界西北侧,风电场中心离岸距离7.5千米,使用海域面积约111公顷。核准总装机规模100MW,实际安装25台西门子风电机组,单机容量4.0MW,叶轮直径130米,轮毂高度90米(平均海面以上),配套建设一座220kV陆上升压站,开工时间201510月,竣工时间20173月,运营起始时间2016630日,项目权属剩余年限20.26年,风机运营剩余年限19.01年,决算总投资134,349万元。

滨海北H2项目位于滨海北部的中山河口至滨海港之间的近海海域,在滨海北H1项目东北侧(两场站之间间隔约10千米),风电场中心离岸距离22千米,海底地形变化平缓,水深多在15-18米之间。核准总装机规模400MW。实际安装100台西门子风电机组,单机容量4.0MW,叶轮直径130米,轮毂高度87.5米(平均海面以上)。配套建设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开工时间20175月竣工时间202012月,运营起始时间2018630日,项目权属剩余年限22.53年,风机运营剩余年限21.01年,决算总投资533,406万元。

配套运维驿站项目地处滨海县滨海港港区(原二洪盐场)2010-2号、3号地块,位于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滨海港经济区,配套运维驿站项目建筑面积5,742.82平方米,宗地面积4,709.80平方米。开工时间20193月,竣工时间20205月,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2061223日止,剩余年限38.68年,决算总投资2,320.95,配套运维驿站项目是为滨海北H1项目及滨海北H2项目提供生产运维物资存放等配套服务的设施,不产生经营收入,因此本次项目未对配套运维驿站项目单独进行资产评估。

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模式方面,滨海北H1项目的海上风机出口电压为690V,经箱变升压至35kV25台风电机组通过435kV集电海缆汇集到陆上升压站,经主变压器二次升压后通过1220kV线路送出并入国家电网,并按照购售电合同开展电费结算。滨海北H2项目的海上风机出口电压为690V,经箱变升压至35kV100台风电机组通过1635kV集电海缆汇集到海上升压站,经主变压器二次升压后通过2220kV海缆送出至陆上升压站,通过滨海北H1项目已建设的送出线路接入国家电网,并按照购售电合同开展电费结算。

基础设施项目发电收入模式方面,本基础设施项目发电量由当地电网公司实行全额保障性收购。滨海北H1项目和滨海北H2项目发电收入所对应上网电价包括标杆上网电价和国补两个部分,其中标杆上网电价为每千瓦0.391元(含税),占滨海北H1项目和滨海北H2项目上网电价的46%。上网电价与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391元)的差价部分(每千瓦时0.459元)纳入全国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解决,即国补,占滨海北H1项目和滨海北H2项目上网电价的54%

2019-2021年及20221-6月,滨海北H1项目的标杆电价收入分别为7,392.20万元、7,374.66万元、9,301.42万元和4,266.50万元,国补收入分别为8,677.80万元、8,657.21万元、10,919.06万元和5,008.50万元;滨海北H2项目的标杆电价收入分别为32,548.59万元、31,957.38万元、39,113.89万元和18,307.99万元,国补收入分别为38,209.22万元、37,515.19万元、45,916.31万元和21,491.99万元。

截至评估基准日,国家电投集团滨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海上风力发电基础设施资产组组合账面值601,809.01万元,评估值751,285.44万元,评估增值149,476.43万元,增值率24.84%资产评估价值相较于账面价值增加149,476.43万元,增值率24.84%,主要是因为表外无形资产电力收费权未计入资产组成本,且资产组账面价值无法体现各资产之间形成的协同效应。

四、基金交易架构

本基金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与项目公司等特殊目的载体穿透取得基础设施项目的所有权。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项计划管理人及财务顾问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聘请国家电投集团江苏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作为本基金的运营管理机构,为基础设施项目提供运营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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