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丨山东省发布第1号总林长令 聚焦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压紧压实各级林长责任
转自:山东发布
近日,省总林长签发我省第1号总林长令《关于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意见》,压紧压实各级林长责任,解决林业发展突出问题,推动林长制工作走深走实。总林长令聚焦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中心任务,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中的薄弱环节着重强调了7个方面的内容,要求各级林长要锚定目标任务,认真履职尽责,强化担当作为,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加快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
总林长令提出,要科学推进国土绿化,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修复,积极创建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打造高水平沿黄绿色生态廊道。要依法严格保护林地,加强林地用途管制,禁止毁林开垦或以各种名义破坏林地、毁坏林木行为。要加快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加快推进黄河口国家公园设立报批工作,推进长岛国家公园创建,推动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全省自然保护地体系。要防范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目标责任制,健全“党委领导、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全域覆盖、源头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森林防灭火专业队伍、半专业队伍和护林员队伍建设,严防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要坚决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科学精准做好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提高防控工作质量和效果,持续推进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防控目标任务。要加强森林资源执法监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对林地、湿地和自然保护地等生态资源开展全要素、全天候监测监管,各级公安机关要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用好“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要积极引导社会参与,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森林资源保护发展。
据介绍,2018年我省探索开展林长制改革试点,2019年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制体系。今年以来,我省以全国林长制督查考核为抓手,健全完善制度体系,推动林长制发挥实效作用。目前,全省各级林长115483名,其中省级5名、市级136名、县级1680名、乡级13270名、村级100392名。省市县三级均实行双总林长,以便统筹各方力量。
我省已连续3年对各市林长制工作实施考核,全省排出名次,向省市总林长报告和反馈结果,与领导干部责任审计等挂钩。近期,省林长制办公室正在推动出台林长制激励措施实施办法,引导各级林长履职尽责。
“总林长令是对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总要求、动员令和冲锋号,下一步各级林长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突出林地保有量、森林蓄积量、森林覆盖率等主要指标,明确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进一步压实责任。”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省林业局副局长马福义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