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陵水通报6起典型问题!涉及所长、大队长、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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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通报4起违反廉洁纪律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强化警示教育作用,现将儋州市纪委监委查处的4起公安系统党员违规向儋州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周有武(另案处理)年节期间送礼的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时任儋州市第二看守所科员钟某某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
2017年春节前的一天,时任儋州市第二看守所科员钟某某,为了在以后的工作中得到关照,到周有武家中拜访,钟某某以给小孩送红包的名义送给周有武6000元,周有武收下。钟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时任儋州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综合侦查大队大队长何某某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
2019年春节前的某晚,时任儋州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综合侦查大队大队长何某某在那大镇某农家乐停车场送给周有武价值5000元的香烟,周有武收下。何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时任儋州市公安局新州派出所所长吴某某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
2017年至2020年期间,为了与周有武维系好关系和在以后的工作中得到关照,时任儋州市公安局新州派出所所长吴某某每年春节、中秋节都在周有武家送给其烟酒,合计价值12800元,周有武均收下。吴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时任儋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支队长陈某某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
2018年至2021年期间,为了在工作中得到周有武的支持与关照,每逢春节及中秋节日,时任儋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支队长陈某某都携礼品到周有武家中拜访,送给周有武的烟酒及红鱼合计价值2万余元,周有武均收下。陈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九条规定:“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党的纪律早就明明白白地禁止党员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等财物,而本次通报的四名党员、干部均是趁着过年过节,向自己的上级送礼金礼品,以谋求支持和关照,或者单次数额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或者持续若干年头,均系情节较重。
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陵水通报2起典型案例
近日
陵水黎族自治县
通报查处的2起党员干部
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职
不作为、乱作为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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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陵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级主任科员陈昆图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
2012年4月,时任陵水县国土局相关领导批示要求法规股负责人陈昆图向陵水县政府请示收回三才镇古正头坡600余亩长期闲置土地的工作。陈昆图身为部门负责人未认真落实,久拖不办。2012年5月至9月,在长达四个月的时间里其多次收到办文系统逾期未结事项的提醒短信均未予以理睬,也未将工作及时进行移交,以致该宗土地未能得到及时处置,并被某公司通过非法手段取得上述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22年12月20日,陈昆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陵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策法规室原副主任科员沈富和乱作为、工作履职不力的问题
某公司在取得上述土地使用权证后,以部分用地现状不符合开发条件为由,向陵水县政府申请土地置换。原陵水县国土局用地股负责人沈富和在对该公司申请事项进行核实时,发现不符合海南省相关规定后没有向领导请示报告进一步研究,便出具同意土地置换的意见。后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定存在错误的土地置换问题,某公司在不符合土地置换的情况下仍对外实施诈骗行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19年4月,陵水县政府决定依法无偿收回该公司土地使用权。2022年12月20日,沈富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