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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固银保监罚决字〔2022〕3号)

银保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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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固银保监罚决字〔2022〕3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陈永胜、赵志龙、张仓、王学文

单位

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隆德支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陈永胜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和第四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

行政处罚决定

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隆德支行予以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责任人陈永胜、赵志龙、王学文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责任人张仓予以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的行政处罚。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固原银保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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