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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共同富裕,如何缩小地区、城乡、收入三大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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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丹寨县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程中,把非遗技艺与乡村振兴有效结合,让古老非遗技艺焕发新生机。图为苗族手工艺人在编制鸟笼(2022年11月16日摄) 杨文斌摄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准确把握发展新阶段,推动区域协调发展,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促进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条件。

共同富裕具有鲜明的时代性。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就是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要紧紧抓住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问题,着力在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扬优势上下功夫,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不断地、逐步地缩小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既要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不断做大做优社会财富“蛋糕”,化解发展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夯实“富裕”的经济基础;还要坚决防止两极分化,以缩小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为三大主攻方向,着力提高发展的平衡性和协调性,化解发展中存在的不平衡问题,切实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同时也要强调共同富裕是一个长远目标,需要一个过程,对其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要有充分估计。

文 | 贾若祥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综合研究室主任,研究员

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瞭望”(ID:LiaoWang1981),原文首发于2022年11月30日,标题为《瞭望|推进共同富裕,如何缩小地区、城乡、收入三大差距?》,首刊于《瞭望》2022年第4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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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缩小地区差距

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要不断缩小区域发展差距,促进区域发展由“一马当先”带动“万马奔腾”,构建多极点支撑、多层次联动的区域发展格局,不断增强区域发展的平衡性和协调性。发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对共同富裕的重要支撑作用,鼓励不同地区探索因地制宜的共同富裕道路,加快建立并不断完善先富带后富、先富帮后富的机制,健全转移支付制度,重点缩小区域间人均财政支出差距,不断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精准支持力度。

首先发挥区域重大战略对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引领带动作用。

区域重大战略对我国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意义重大。当前,我国形成了“3+2”的区域重大战略,“3”即是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这是支撑我国高质量发展的第一梯队和重要动力源,“2”即是长江经济带建设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这是国家“江河战略”的核心支撑,是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主战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主动脉、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主力军。

“3+2”区域重大战略要聚焦各自的战略目标,在区域发展上承担起历史使命和责任担当,努力在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引导先进生产要素向优势地区集中,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发展效益,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增强创新发展动力,通过区域重大战略引领带动,探索以城市“点”上高质量发展带动区域“面”上生态高水平保护的统筹发展与保护新模式,形成以线串点、以点带面的空间发展模式,促进区域发展实现更高水平的平衡和协调。

其次发挥四大区域板块对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基础性支撑作用。

东部地区、西部地区、中部地区和东北地区这四大区域板块,是我国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基础性支撑,是全体人民实现共同富裕的“区域底座”,要根据四大区域板块的特点,聚焦共同富裕目标,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推动东北振兴取得新突破,开创中部地区崛起新局面,推动东部地区率先实现高质量发展,探索因地制宜的共同富裕道路。

发挥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对共同富裕的引领带动作用,东部地区既要率先走好“富裕路”,持续做大做优社会财富“蛋糕”,更要努力缩小区域内部发展差距并带动广大中西部地区实现共同富裕。发挥中部地区高质量崛起对推进共同富裕的战略接续作用,中部地区承东启西、连南接北,区位优势明显,资源要素丰富,市场潜力巨大,文化底蕴深厚,是我国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战略接续力量。西部地区国土面积广阔,生态环境比较脆弱,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是实现共同富裕的薄弱区域,要通过大保护、大开放和高质量发展,在国家精准扶持和自身努力下,确保西部地区在共同富裕道路上跟得上、赶上来。东北地区是我国重要的工业和农业基地,维护国家国防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产业安全的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关乎国家发展大局,东北振兴在围绕“五大安全”取得新突破的同时,也要在共同富裕领域实现新突破。

此外要探索并不断完善先富带后富和先富帮后富的合作帮扶机制。

东西协作、对口支援、对口协作(合作)等区域合作互助是下好全国区域协调发展一盘棋的重要举措,在帮助欠发达地区摆脱绝对贫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后,继续积极探索并不断完善先富带后富和先富帮后富的区域合作帮扶机制,通过先富地区与后富地区的“牵手”帮扶,实现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共同繁荣、共同富裕。依托东西协作、对口支援、对口协作(合作)机制,不断完善东西部结对帮扶关系,拓展帮扶领域,健全帮扶机制,优化帮扶方式,加强产业合作、资源互补、劳务对接、人才交流,动员全社会参与,形成区域协调发展、协同发展、共同富裕的良好局面。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以及其他发达地区努力在实现共同富裕方面积极探索路径,不断积累经验,为其他地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形成先富带后富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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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缩小城乡差距

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着力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不断缩小城乡差距,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促进广大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同步实现共同富裕。重点围绕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和实际消费差距,不断提高农村居民增收能力,使城乡融合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民生。不断缩小城乡之间公共服务差距,推动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促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往农户延伸。通过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不断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为实现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共同富裕创造更加公平合理的外部环境。

畅通城乡要素流动,着力增加农村居民收入。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大力推进种源等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破除城乡间要素流动壁垒,更好激发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一是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在依法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的前提下,平等保护经营主体依流转合同取得的土地经营权,促进农业适度规模化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与效益,增加农村居民收入。二是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尤其是推进依附于户籍制度之上的城乡公共服务体制改革,逐步构建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三是积极探索“资金技术下乡、农村居民进城”的要素双向流动模式。加大对乡村振兴的资金和技术支持力度,推动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加快实现农业强、农民富、农村美。高质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探索允许农民“带地入城”的新型城镇化模式,即探索允许农业转移人口在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基础上进城落户的有效做法。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

相对于城市,农村教育、医疗、养老、社会保障、环境卫生等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历史欠账多,在城乡融合发展的进程中,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通过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持续提高脱贫人口增收致富能力,共同走向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之路。

一是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围绕农村道路和城乡客运一体化、农村供排水保障、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农村物流体系、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农村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发力,为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提供“硬支撑”。二是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持续增加农村教育投入,优化改善教育教学条件,推进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促进城市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覆盖延伸。建设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提升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提高应对重大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推进村级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等建设,为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提供“软保障”。三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深入开展村庄清洁和绿化美化行动,健全生活垃圾处理长效机制,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扎实推进厕所革命,促进厕所革命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分区分类推进生活污水治理,加快推进黑臭水体综合治理,整体提升村容村貌,打造美丽宜居村庄。

以“政府主导+ 国企实施+ 安置房建设+ 人才保障房建设”棚改新模式改造的深圳“棚改第一村”华富村再造宜居新标杆。图为工人在深圳华富村回迁安置房楼顶进行幕墙装配作业(2022 年10月20日摄) 刘大伟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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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分配制度缩小收入差距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坚持多劳多得,鼓励勤劳致富,促进机会公平,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探索多种渠道增加中低收入群众要素收入,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加大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的调节力度。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财富积累机制,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一是完善过程公平注重效率的初次分配制度。

初次分配奠定了分配的基础性框架,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分配制度基础。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努力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实现居民收入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劳动报酬提高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基本同步。构建机会公平、规则公平、权利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不断畅通各类要素公平参与分配的渠道,使初次分配更有利于促进提高效率与效益。按照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要求,深入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同时,注重采取措施,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和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众要素收入。

二是完善公平公正精准调节的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制度。

增强再分配调节职能,加大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和精准性,使再分配与国家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相协调、与国家现代化建设进程相适应。注重促进社会和谐,基于自愿原则,发挥慈善公益等第三次分配对再分配的补充作用,不断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促进分配结果趋于更加合理。但绝不能搞道德绑架式“逼捐”。

三是构建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社会分配结构。

通过“提低扩中”,逐渐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格局,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高人民群众对共同富裕的认同感。

一是瞄准重点群体,不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中小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进城农民工等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主力军,应通过差异化政策措施精准推动其有效增加收入。对于高校毕业生,应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帮助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尽快适应职场和社会发展需求,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充分的就业。针对技术工人,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不断扩大技术技能人才队伍,提高技术工人工资待遇,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加入技术工人队伍。针对中小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要改善营商环境,减轻融资和税费负担,促进稳定经营和持续增收。针对进城农民工,重点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解决好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教育等问题,促进农业转移人口高质量市民化。二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高低收入群体增收能力。针对低收入群体就业能力低、无业人员占比高等主要困难,加快完善就业保障体系,完善兜底救助体系,多措并举促进低收入群体增收。重点增加对失业者和有劳动就业能力的无业者的技能培训,提高其劳动参与率,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致富。加大购买服务和公益性就业岗位开发力度,为低收入群体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针对“一老一小”以及残疾人,发挥社会救助兜底功能,不断完善成本可负担、方便可及的公共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