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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汽车拟13亿元收购长安新能源逾10%股权 持股增至51%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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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证券时报·e公司

12月2日晚间,长安汽车(000625)发布公告,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收购长安新能源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重庆长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新基金)持有的重庆长安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新能源)7.71%股权和重庆两江新区承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承为基金)持有的长安新能源2.63%股权,交易总金额为13.32亿元。

长安新能源于2018年5月成立,注册资本为9900万元,长安汽车彼时持股100%。2020年1月,长安新能源引入长新基金、承为基金等4家投资人并完成工商变更,注册资本变更为2.02亿元,长安汽车持股比例下降至48.95%,完成长安新能源出表。

2022年3月,长安新能源引入长安汽车和重庆南方工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家原股东及另外8家新股东并完成工商变更,注册资本变更为3.28亿元。

长安新能源主要经营新能源乘用车生产和销售业务。财务数据方面,截至2022年6月30日,长安新能源资产总额为114.9万元,负债总额为87.06万元,应收账款总额25.95万元,净资产27.94万元。2022年1-6月长安新能源实现营收41.47万元,净利润-14.88万元。

长安汽车公告称,此次交易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分两期支付,第一期为股权转让价款总额的30%;第二期为股权转让价款总额的70%,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待此次收购完成后,长安汽车持有长安新能源股份比例由40.66%上升至51%,长安新能源将变为长安汽车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对于此次交易的目的,长安汽车表示,长安新能源是公司“香格里拉”战略的核心载体,承载长安汽车向新能源转型的战略使命。2020年出表是为了增强长安新能源的发展活力提高其运营效率,增强核心竞争力,此次收购目的是加强长安汽车与长安新能源的战略统筹和资源协调,加速打造长安新能源成为行业领先的数字电动汽车引领者。

“基于长安新能源2022年6月30日的财务信息推算,交易完成后预计将增加公司净利润约35亿元,具体以公司年报审计师的审计结果为准。”长安汽车称,实现控股后将加强公司与长安新能源在研、产、供、销、资金等方面的协同效应,提升公司的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加速实现长安汽车向智能新能源转型的战略目标。目前,本次交易尚需获得长安汽车股东大会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批准,预计于2023年一季度完成。

12月2日晚间,长安汽车还披露一则高管人员变更公告,上市公司执行副总裁赵非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执行副总裁职务,且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目前,赵非持有长安汽车A股限制性股票35.308万股,均未解锁,其所持股票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根据长安汽车10月产销快报,10月份长安汽车销量为22.48万辆,同比增长11.13%。其中,自主品牌新能源10月销量36537辆,同比增加234.40%。围绕着新能源汽车的发展,长安汽车提出了“香格里拉”,加快向智能低碳出行科技公司转型。

责任编辑:张恒星 SF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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