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冠龙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医用冷光源被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东省药监局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山东冠龙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生产的医用冷光源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和注册产品技术要求,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20年12月修订),对其罚款36.3130万元。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东省药监局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山东冠龙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生产的医用冷光源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和注册产品技术要求,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20年12月修订),对其罚款36.31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