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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已由线下转为线上办理

呼和浩特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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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呼和浩特发布

11月16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为了更好落实助企纾困相关政策,市人社局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已经由线下申请转为线上办理,有需要的市民可以通过自治区人社厅官网或者手机App进行申请。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城镇常住人员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下列人员:

(一)大龄失业人员。指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二)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三)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家庭户口内有2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员,且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家庭成员均进行失业登记,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

(四)失地农牧民。指依法被旗县级以上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或草场,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农牧民。正在享受的征地补偿月标准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人员不在此类人员范围。

(五)长期失业人员。指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且连续失业登记1年以上女性年满35周岁、男性年满45周岁的失业人员。

(六)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指离校2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主要指从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学生)。

据悉,凡是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人员,即可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或者“内蒙古人社”手机App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通过登录自治区人社厅官网申请认定的步骤为:第一步申请就业创业证办理失业登记。网上申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首次登录需注册账号)→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登录(首次登录需注册账号)→就业创业→失业登记(无就业创业证需先申领就业创业证)→新增申报→填写上传材料→提交。第二步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网上申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首次登录需注册账号)→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登录→就业创业→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新增申报→填写上传材料→提交。

通过“内蒙古人社”手机App申请需首先下载“内蒙古人社”手机App,注册登录后,选择“更多”→“就业创业”→“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进行信息填写上报,如未申领就业创业证进行失业登记,请先选择“失业登记及就业创业证申领”进行填报后,待失业登记审核通过后,再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操作。值得提醒的是,通过以上两种方式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后,待旗县区审核认定后,电话通知认定结果。

此外,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还需按照要求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非本地户籍人员需提供居住证明),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审批表》。不同类别人员还需分别提供1、残疾人员提供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失地农牧民需提供土地征用相关证明材料;3、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等证明材料;4、长期失业人员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市红十字会“同心战疫——红十字博爱暖千家”特殊困难家庭帮扶活动启动

11月16日中午,市红十字会“同心战疫——红十字博爱暖千家”特殊困难家庭帮扶活动在回民区光明路办事处启动。市红十字会向光明路办事处发放生活物资100份,对辖区内100个特殊困难家庭进行帮扶。

据悉,本次活动主要是针对市四区范围内受疫情影响的特殊困难家庭(空巢老人、孤寡老人、未成年人特殊困难家庭)。市红十字会将陆续发放3000份“博爱温暖箱”帮扶物资,每箱物品包含10斤大米1袋、10 斤面粉1袋、5升食用油1桶。本次发放物资全部使用市红十字会自有备灾救灾储备资金进行采购,坚持公开透明、不挪用、不重复发放的原则,真正将帮扶物资送到最易受损特困家庭当中。

同时,各旗县区红十字会结合各地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和特殊困难家庭需求,使用各地备灾救灾储备资金积极筹备相关物资开展帮扶活动。

四个100%保障我区师生饮食安全

11月16日,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为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全力打造安全放心的校园食品安全环境。该局通过四个100%,切实将学校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有效防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据了解,四个100%包括:压实校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书签订率达100%;指导学校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岗位职责,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全区学校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达到100%;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重点加强晨检制度落实、原料采购验收、从业人员培训及关键环节的规范操作等情况的管理,利用内蒙古风险管控平台开展自查,自查率为100%;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方案,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应急方案制定率达到100%。

我区全力保障慈善援助药品发放到位

11月16日,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从内蒙古慈善总会了解到,为保障格列卫、达希纳、维全特、易瑞沙等慈善援助药品项目救助对象在疫情期间正常用药,自治区社会工作人才(慈善总会)服务中心与中华慈善总会、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积极沟通协调,申请开通了“绿色通道”,通过呼和浩特市邮政管理局顺丰速递优先将援助药品投送到患有重病的救助对象手中。

据介绍,自治区社会工作人才(慈善总会)服务中心分两批向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等地93名救助对象投递发放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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