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沂水:项目事前绩效评估以“匠心”守“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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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新华财经
近日,沂水县财政绩效中心联合评审科对综治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论证,评估项目、核减成本。在开展的新型智慧城市县社会治理服务中心绩效评价项目预算报审金额1842万元,审定金额1298万元,审减金额544万元,审减率为29.53%。
根据山东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工作任务要求,沂水县社会治理服务中心项目坚持“一盘棋、一体化”理念,实行“1+1+1+N”架构体系,整合综治、信访、司法等部门资源,设立“六室一厅一平台”,减少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提高利用率,优化了实施方案。
成立了事前绩效评估小组,采用书面评审、现场评估和综合评估等程序,采用定性和定量综合分析等方法,客观公正的实施独立评估。会同预算科和行政政法科从预算管理、项目金额、使用方向、可能存在问题等多个方面进行剖析,明确绩效评价的重点和方向,确保评估过程严谨、专业,评估结果依据和理由充分,结论客观公正、合理可行。
结合项目建设方案报告和实地勘察等情况,咨询第三方征求意见建议,借鉴同行业同类别成功案例经验,分析绩效目标合理性、投入经济性、筹资合规性及方案可行性,全面分析,指出问题和不足,为优化项目方案提供参考依据。
将提升财政资金效益作为绩效评估的最终目的,贯穿评估全程,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等相关规定,提升资金使用效能、优化政策措施落实,从源头上遏制虚报、冒报、重复申报项目行为,实现绩效评估的目的和效果。(徐建明 公维慧)
编辑:穆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