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消息汇】2022.11.11 星期五
中国信托业协会
转自:中国信托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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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晰受托责任边界 共创优质营商环境 “营商环境建设与受托人管理责任研讨会”在深圳召开
二、信托业探索业务转型 年内多个首单创新项目落地
三、多家信托公司抢滩股权家族信托蓝海
四、直付社区养老类保险金信托首单落地
五、云南信托携手华夏银行昆明分行推进云南省债券交易业务 支持疫情防控
六、中航信托:魅力四“色”的军工信托路
明晰受托责任边界 共创优质营商环境 “营商环境建设与受托人管理责任研讨会”在深圳召开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2022-11-10
11月5日,由中山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营商环境法治研究中心联合举办的“营商环境建设与受托人管理责任研讨会”于深圳顺利召开。
本次研讨会邀请28名来自司法、高校、金融资管行业理论与实务界的专家、学者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参与,共同探讨如何通过准确的法律适用和解释,明晰资管产品中各主体权利义务的边界,维护契约精神和诚信原则,进而促进交易风险的合理分担,推动金融及资管市场的稳定和良好向上发展。
明晰受托人责任 搭建法学理论和司法实务桥梁
近年来,受疫情叠加经济承压等因素影响,资管产品的收益持续呈波动下行趋势,金融消费者因对收益不满而发起的诉讼纠纷呈上升趋势。在资管类纠纷的司法审理中,有关资管产品受托人管理责任的边界、构成与认定等问题,在司法实务界有颇多争议。
如何明确界定受托人责任,成了当下资产管理立法和制度层面关注的焦点。研讨会上,专家们对如何在合法、合规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同时,避免对金融体系造成系统性冲击提出了各自的见解。
中国信托行业协会副会长闫建东指出,受托人应遵守《受托责任尽职指引》,贯彻“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等原则,并且从严控制风险,建设好合规文化,这也是信托公司赖以生存的前提。
中国信托业协会专家理事李宪明强调,受托人管理责任界定不清,或者附加一些过重的管理责任,不利于受托人充分履责,容易造成对投资者利益的过度保护,助长刚性兑付风险。在资产管理合同当中,尤其当发生纠纷时,受托人责任的边界一直是剪不断、理还乱的难题。从标准上来看,既有普遍性的一般认定标准,也有关于特定资产管理合同的一种特别的认定标准。从信托制度的发展和国内外信托合同的实践来看,受托责任的标准更多是使用一般的认定标准,而且这个标准是动态发展的,同时也是抽象和原则性的。想完全拿出能够普遍适用的具体标准,有非常大的难度。关于一般的认定标准,根据信托制度的基本原理,结合我国信托纠纷实践,应该从三个方面来理顺关系,包括“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原则、专业管理谨慎义务相平衡的原则以及自由与法定如何来平衡的原则。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罗娜表示,针对管理人和托管人的角色和职责不同,前端应以合格投资者制度和投资者适当性规则来解决募集阶段的问题;在投资、投后管理及退出阶段则主要以赋予管理人和托管人承担以忠实和注意义务为核心的信义义务,并在此基础上确立投资者风险自担原则。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叶林从政策考量的角度,指出司法审判不应当与监管政策过度趋同。他认为,监管政策和尺度是多变的,但司法审判要为市场提供稳定且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二者的特点不同。司法审判可以参考监管,但需保持中立性,不能以政策逻辑取代法律逻辑,不能带有某种程度的结果导向。
定义信义义务 探讨尽职履责的责任边界
在研讨会上,专家、学者们从受托人信义义务的定义出发,探讨受托人管理责任的构成与认定。
资深仲裁员林海权博士认为,受托人管理责任现在适用的领域和空间非常大,除信托外,私募基金资管行业都涉及受托人管理责任。随着受托人管理责任纠纷增多,相关争议越来越突出且集中,一方面是适当性义务如何证明和认定的问题;另一方面是受托人管理责任的边界问题,受托人管理责任涉及的政策考量和价值判断应是多方面的。从审判实务的角度,受托人责任案件首先要确定请求权基础,到底是缔约过失、侵权责任还是违约,违规不必然是违约;其次需要厘定受托人在募投管退各阶段责任、违反受托人责任但没有造成损失的情况下是否必然导致民事赔偿等责任认定问题。一方面,虽然我们要司法谦抑,要尊重市场主体的运作模式。但另一方面,它作为居中裁判,很多时候要考虑大环境和市场因素,如何在坚守法律因素下平衡各方利益。
华东政法法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教授肖宇认为,当委托人基于信任,把财产或权力委托给受托人时,他们之间构成了信义关系。信义义务为委托人提供了标准化的保护,也是受托人的行为标准。信义义务包含忠实义务与注意义务,但其也是有边界的。需要在具体情境中去判断是否履行义务,没有履行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履行了义务则无需承担责任。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赵廉慧指出,对于受托人管理责任的认定,要更多地尊重《信托法》作为特殊法的规定。从责任体系看,受托人义务包括合同约定义务和法定义务,受托人违反合同约定的明确具体义务,才可能构成违约。法定义务中的忠实义务,是刚性义务,适用无过错责任,除非委托人或受益人已知情同意;法定义务中的谨慎注意义务,应该遵循一般行业注意标准。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宇详细分析了违反信义义务的责任与商业判断规则的适用,指出即便受托人因某种商业决策导致信托财产损失,如不涉及利益冲突,受益人须证明受托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才可能由受托人承责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吴至诚阐述了受益人大会和受托人的权限划分问题,他指出,对于那些信托文件没有明确划分权限的事项,如果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没有特别规定,则受托人就该事项有自由的处分权,无需取得受益人的同意。
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学会会员周天林提到,多层嵌套产品具有特殊性,在没有证据表明多层嵌套产品的内部属于非对等交易时,需要厘清各主体权责,从而对责任进行分层。管理人对投资者损害赔偿范围的确定,应当结合管理人违反管理义务的行为与投资者损害的因果关系、管理人的过错程度、是否存在其他影响投资者利益的因素、投资者本身的投资经验和风险预见能力等综合判断,使得过错与责任能够相适应。
在探讨私募行业的投资管理实践所面临的问题与挑战时,来自业界的代表呼吁贯彻“法不溯及既往”的理念,明晰受托管理人的失职行为与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之间的因果关系。同时,业界需要积极加强投资者教育,推动投资者了解受托人责任边界。代表们还建议进一步完善信托登记制度,避免受托人责任被放大。
信托业探索业务转型 年内多个首单创新项目落地
来源:证券日报 余俊毅2022-11-11
在监管的引导下,信托业务分类改革正在持续推进,业务创新已经成为当下信托行业转型的重要方向。《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不少信托公司正积极探索业务创新模式或联手其他金融机构来开拓业务发展。
比如,近日交银国际信托设立了全国首单知识产权服务信托,以财产安全持有为基础,为委托人提供知识产权收益权托管运营服务。此前,兴业信托联动兴业银行集团,成功落地首单光伏电站股权投资业务,该笔业务投贷联动资本金0.5亿元,目前已投贷协同投放项目前期贷1.55亿元。
部分业内人士认为,多个“首单”创新项目落地,体现了信托行业顺应监管导向,着力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加快业务转型探索。
农文旅产业振兴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袁帅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信托业务不断推出创新,是当下信托业发展的重要方向,主要原因在于外部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及监管政策的双重作用下的必然。在穿透式监管的大背景驱动下,其核心是规范信托非标融资类业务发展,督促行业主动转型。
不少信托公司还将创新发展作为其未来的主要发展战略。比如,中融信托表示,未来公司上下需要继续坚定转型发展的信念,持续深入推进业务创新,将重点探索股权投资、资本市场、标准化、特殊机遇投资、服务信托等业务机会。交银国际信托表示,未来将围绕科技创新企业金融需求,推进业务模式创新,通过股权、债权、证券化等多种方式,打造“全周期、全场景、全链条”的金融服务体系,推动知识产权价值转化,赋能科技创新企业发展。
业内人士指出,信托公司的创新产品及业务发展,正是监管所引导的新型标品信托发展方向。清华大学法学院金融与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邢成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我在调研中发现,一些提前转型并积极布局标品信托等创新业务的公司,目前有不少业务进展情况良好。以标品信托业务为例,一些公司引进专业团队,并在中后台系统支持、业务流程打造及组织架构上进行调整与磨合,转型效果相当不错。”
尽管目前信托公司都在积极进行创新探索,且部分公司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转型业务为公司业绩带来的提升目前还未有明显支撑。中诚信托的研报指出,目前转型创新类信托业务主要包括标品信托业务和资产服务信托业务,其共同特点是以管理费收入为基础,但是目前尚处于投入期,信托报酬率还比较低,从对信托公司的收入贡献而言,尚未形成主要的收入来源,仍需要进一步培育。
展望未来,百瑞信托研报指出,从信托资产来源、信托资产功能、资金信托投向、资金运用方式等方面来看,信托资产的结构处在持续优化调整的过程中。整体来看,信托行业主要指标受外部经济环境和监管政策影响较大,目前仍处于深度调整期。随着一系列稳增长政策的落地以及经济修复加快,预计信托业绩会有所改善,未来信托公司应结合自身资源禀赋优势,围绕监管最新业务分类方向,积极探索业务转型,争取实现业务模式与经营业绩的高质量发展。
多家信托公司抢滩股权家族信托蓝海
来源:中国证券报 石诗语2022-11-11
日前,五矿信托联合浦发银行推出综合型股权家族信托。随着高净值人群数量及其可投资资产的持续增长,信托公司深耕家族信托业务,助力家族财富安全稳定、久远传承。中国证券报记者注意到,目前已有多家机构加速布局股权家族信托业务。业内人士认为,股权家族信托能够加强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实现财富有序传承,但仍需在政策法律、投资者教育等方面进行完善。
多家公司布局
五矿信托表示,此次推出的综合型股权家族信托,不局限于现金类资产和股权类资产,而是根据客户需要进行不同资产形态的流转,实现客户不同资产类型的归集和管理。
除五矿信托外,近年来,探索股权家族信托业务的公司不在少数。例如,今年3月28日,交银国际信托联合交通银行总行私人银行部、江苏省分行,设立首单非上市企业股权家族信托“交银国信·L氏股权家族信托”。
此外,华宝信托、中融信托、中航信托等也于去年相继落地股权家族信托业务,实现有效满足委托人风险隔离、资产配置、子女教育等需求。
用益信托研究员喻智告诉记者,信托公司布局股权家族信托业务,主要基于拓展业务的需求。目前“创一代”的企业家财富传承需求高涨,公司的股权是构成他们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家族信托持有股权在之前受到监管的限制,尤其是上市公司的股权,现阶段信托公司通过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等形式持有股权,扩展了家族信托可受托管理的财产范围,进一步延伸业务边界。
发展空间大
股权家族信托是信托公司回归信托业务本源的方向之一。多位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股权家族信托或面临较大的市场需求和发展空间,可期成为新蓝海。
某信托公司家族信托业务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一方面,随着高净值人群数量及其可投资资产的持续增长,居民需求涌现。另一方面,信托财产形式不断创新。“最开始,信托财产多数为资金类财产,现在可以以保单、金融产品、股权、艺术品等多种形式呈现,信托公司在不断尝试,服务边界持续扩展,股权家族信托正是将上市或未上市公司的股权作为信托财产。”他说。
五矿信托表示,股权家族信托能够加强信托财产的独立性,通过借助信托制度优势,实现企业股权中所有权、控制权及受益权的分离,可以在保证家族控制权的同时,有效防止家族企业股权分散,构建现代企业管理机制,提升企业风险防控能力,实现财富有序传承。
制度设计有待完善
喻智认为,目前股权家族信托面临的问题主要在两方面,一是财产登记制度和税收制度,除资金以外的其他财产转让给家族信托存在较高的转移和税收成本;二是“三类股东”限制的问题,家族信托持有上市公司股权受限。
针对上述问题,某信托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需进一步完善配套机制和实践基础,探索建立符合我国特点的信托税制和财产登记制度,应按照业务实质课税,探索家族信托税收优惠政策。
此外,投资者教育方面,多名业内人士认为,股权家族信托起步发展较晚,扩大股权家族信托理念的宣传是开展家族信托业务的当务之急,让信托投资者真正了解股权家族信托业务,才能真正做到风险自知、按需配置。
直付社区养老类保险金信托首单落地
来源:岳阳日报 李虎子2022-11-10
11月10日,泰康人寿、泰康健投联合五矿信托,在寿险市场成功推出首单信托直付养老社区的“养老类保险金信托”。由此,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养老社区多方机构资源融合、流程连接的养老类保险金信托服务模式正式落地。这一新服务模式,打通保险金-信托与泰康之家养老社区便捷支付通路,为客户提供更高品质、更个性化、更有保障的养老金融服务。
保险金信托与养老社区结合 助力养老保障
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空巢老人在老年人口中占比已超过一半。在人口老龄化加速、养老需求增大、第一支柱偿付压力大、第二支柱覆盖面低的背景下,发展第三支柱迫在眉睫。国家近年也颁布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推动建设养老第三支柱,旨在利用金融的媒介融通作用,解决养老金、养老服务、养老产业的金融需求。
“养老类保险金信托”是一类特殊的保险金-信托对接模式,以提供养老服务为主要目的,填补了目前养老类金融产品以资金管理为主的空白。其以保险合同、信托合同、养老确认函等文件为基础和纽带,通过多家机构的资源整合,一站式为客户提供养老资金储备和管理、养老服务机构的遴选和对接、养老费用的支付与结算、传承风险的控制与隔离等全方位服务。和单纯的养老保险、基金、理财以及养老理财型信托等产品相比,“养老类保险金信托”具有三方面优势:一是发挥“保险信托”的双重优势,提升资产隔离效果,提供定制化养老保障分配方案;二是发挥信托公司的受托服务能力,通过信托账户与养老社区直联支付,打造养老消费一站式服务,为老龄人提供安全便捷的消费结算体验;三是由专业团队为客户提供财富管理及资产配置服务,结合客户各年龄阶段养老需求,测算养老消费开支,合理配置保险及信托等产品,实现收益与风险的有效平衡、收入与支出资金流的有序规划。
此次发行的养老类保险金信托面向泰康之家养老社区住户,他们同时也是养老类保险金信托受益人。通过打通保险金信托与泰康之家养老社区支付通路,提供便捷服务,实现养老社区与保险金-信托的强强联合。泰康养老类保险金信托受益人在享有信托受益权的同时,通过授权信托对泰康之家养老社区进行支付,从而解决养老方面诸多痛点。简化手续并增加养老社区费用支付路径,防止出现因断缴等问题影响养老社区入住,协助客户掌握养老主导权、安享服务、安度晚年。
三重优势叠加 让养老生活更安心更便捷
高龄人群面临的意外及疾病风险几乎不可避免,保险产品防范此类风险的优势得天独厚,而泰康养老类保险金信托更是从诞生开始便兼具保险、信托和养老社区三重先天优势,可更好满足老年群体养老需求。
首先,依托泰康人寿“幸福有约”系列的保险产品,泰康养老类保险金信托可以实现分批缴费、对冲风险,在优化资金流动性的同时,为受益人提供稳定现金流。“幸福有约”十年获市场高度认可,带动泰康人寿稳居金融保险业高客第一梯队。
其次,除了依托保险产品,提供风险可控、现金流稳定、期限匹配的资产配置方案,依托服务型信托的独特功能,还能进行灵活的资金支付、配置和传承安排,并利用信托架构独立性的特点,发挥信托风险隔离的优势。
此外,通过多年耕耘和布局,泰康已建立起覆盖全国26城的养老社区网络,13家已开业运营,为养老类保险金信托模式的服务提供强大养老资源支撑。泰康之家养老社区以活力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和智慧养老为特色,为居民打造“温馨的家、开放的大学、优雅的活力中心、高品质的医疗保健中心、长辈精神和心灵的家园”五位一体的生活方式,满足长辈“社交、运动、美食、文化、健康、财务管理和心灵的归属”七大核心需求,让养老变成享老。
随着高净值人群品质养老、资产配置、风险隔离等需求日益普遍,养老类保险金信托作为一种综合性养老服务模式,或将成为我国养老市场的一支重要力量。泰康养老类保险金信托在满足养老资金安全和收益要求的同时,更好地发挥信托受托服务功能,实现养老金融与养老产业、养老服务深度融合,让受益人安享高品质的养老生活。
云南信托携手华夏银行昆明分行推进云南省债券交易业务 支持疫情防控
来源:证券时报网2022-11-10
近日,云南信托-翊翔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1期成功落地。该信托计划由云南信托联合华夏银行共同推进,通过云南省债券交易业务,积极支持云南省疫情防控工作,助力实体经济和民生发展。
据介绍,该信托的发起人云南信托为云南省唯一的信托投资业务的持牌机构。为充分发挥云南本土金融机构对本地经济建设、服务民生的支持作用,云南信托携手华夏银行昆明分行全力推进本次信托计划。该信托计划为主动管理债券投资项目,资金投向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投集团)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云投集团是云南省省属世界500强企业、云南省资产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国有资本投资公司。
该项目的落地将有效发挥本土非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股份制商业银行联动属地分行的联动作用,切实拓宽金融对当地实体经济发展的资金服务边界,提升服务质效,在支持云南省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稳定了云南省债券交易估值。
中航信托:魅力四“色”的军工信托路
来源:中国新闻网2022-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