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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丨保费不变,保障升级!2023年度“德州惠民保”将有这些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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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德州发布

11月8日,我市召开2023年度“德州惠民保”新闻发布会,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进宝,市银保监分局二级调研员毕爱玲,人保财险德州市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孙传鲲出席发布会,介绍2022年度“德州惠民保”运行情况、2023年度“德州惠民保”工作安排、产品等相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新闻发布

2022年度“德州惠民保”于2021年10月13日上线发布,保费79元、最高赔付限额为230万元。“德州惠民保”因其保费低、投保不设门槛、不限职业、带病可保可赔及高额保障等特点,受到广大群众高度认可和积极参与,投保人数达到66.5万人。

2022年1月1日产品正式进入理赔阶段以来,共保体各保险公司发挥主体责任,履职尽责,市医保局作为业务指导部门,高度关注产品赔付情况,结合群众诉求和资金赔付进度,先后两次指导共保体对产品方案进行调整完善,降低理赔起付线,提高既往症患者报销比例,增加特药品种等,并于4月份在全省率先实现了统筹区域内定制型商业保险产品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一站式”报销结算。截至目前,已完成13942人次的报销,赔付总额达2530.36万元,单笔最高报销金额达到17.71万元,单人最高报销63.88万元,预计年底产品赔付率能够达到80%以上,实现共保体保本微利。

报经市政府同意,2022年10月16日,市医保局牵头对“德州惠民保”共保机构组织了招标遴选,成立了由人保财险为主承保、国寿财险、中国人寿、太平财险、平安财险、中华保险、泰山保险、太保产险、太保寿险8家保险公司为从承保公司的共保体,共同负责我市2023年度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工作。

受疫情影响,我市2023年度“德州惠民保”产品上线发布时间另行通知,产品正式生效理赔时间仍为2023年1月1日。

2023年度“德州惠民保”继续面向我市全体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维持79元低价不变、投保不设门槛、保障水平不设差别、目录外特定药品可报销、医保个人账户可购买五大“惠民属性”的基础上,按照打造“医保报不了、商保不能保”的补充保险的目标,产品内容持续优化,保险责任增加至四个:

保险责任一。对基本医保目录内住院、门诊慢特病费用(不含乙类自付),经各类报销后个人负担的费用,按起付线1.7万元、报销比例80%保障,最高保额100万元。其中既往症人员报销比例不降低,连续投保人员报销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

保险责任二。对基本医保目录内住院、门诊慢特病乙类自付费用,按起付线1.9万元,报销比例20%保障,最高保额30万元。

保险责任三。对投保人在指定机构使用保险产品约定的34种特定药品费用和9种省市创新药品费用,按起付线1.7万元、报销比例80%保障,最高保额100万元。其中既往症人员报销比例不降低,连续投保人员报销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

保险责任四。对投保人在指定医疗机构使用保险产品约定的12种特殊疾病特定药品费用,按起付线1万元、报销比例70%保障;对特殊疗效食品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按70%比例保障。最高保额30万元,其中特食费用最高保额2万元。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继续稳步提高医保待遇水平,不断优化经办服务,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为群众的幸福生活构建更坚固的医保屏障。

作为保险行业监管部门,德州银保监分局将做好惠民保业务的全流程监管,指导督促承保机构切实把好事办好。

一是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真正实现惠民功能。“德州惠民保”是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的构建主体之一,作为一款商业补充型医疗保险,“德州惠民保”得到了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指导,具体承办业务的共保体各机构,要充分认识自身承担的责任,进一步提高工作主动性,加强资源整合和日常管理,加大服务投入,把“德州惠民保”做成真正的惠民工程。

二是要持续优化产品功能,加大科技投入。这种新型城市医保产品与传统医保产品相比,在一定程度上还缺乏大量的数据积累,要从产品保障范围、价格、服务等方面开展差异化、多样化探索,各承保机构要重点做好与市医保局、第三方公司的对接,尤其通过规范运作,提高保险覆盖面,掌握最真实的第一手数据,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为全面、精准的保障服务打下良好基础。

三是要加强合规经营,保障参保人群的合法权益。督促各共保体公司坚持合规经营,销售时准确、全面做好产品介绍,避免销售误导;理赔时简化手续、提高效率,确保应赔尽赔,充分保障投保人的合法权益。

今年,德州惠民保换新升级,为投保群众提供更全面的保险保障,“德州惠民保”项目共保体成员单位将继续以人民为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医保局和市银保监分局的支持监管下,主动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共保体公司的品牌优势、人才优势、技术优势、网点优势,广泛宣传医保惠民政策。“德州惠民保”项目共保体成员单位有信心,有决心,有能力办好“德州惠民保”这项惠民工程,为增进州城老百姓民生福祉、维护人民健康贡献一份力量。

答记者问

请介绍“德州惠民保”的五大“惠民属性”。

王进宝:一是价格惠民。2023年度“德州惠民保”价格不变,仍为每人每年79元,是德州老百姓能够接受的、让全家人能够连续购买的惠民价格。

二是投保无门槛限制。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并正常缴费的参保人员均可购买,不设年龄、性别、职业、既往病史等限制条件,尤其是普通商业保险产品排除保障的既往症、高龄人员等均可投保。

三是保障水平无差别。所有投保人执行相同的保费标准、保障范围和保障内容,既往症人员与其他人员可享受同等报销比例。

四是目录外特定药品可报销。将基本医保目录外的部分特定药品纳入保障范围,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充分结合补充。

五是医保个账全家可用。职工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为自己和直系亲属投保缴费,最多实现“一拖九”。

与2022年度产品相比,明年的“德州惠民保”亮点主要有哪些?

王进宝:与2022年度产品相比,2023年度“德州惠民保”实现了四大“升级”:

一是保障额度更高。从2022年的230万提升至260万;

二是报销比例更高。连续投保人员责任一、责任三的报销比例提高了2个百分点。

三是增加保障范围。增加了基本医保乙类自付费用的保障,对纳入医保保障范围、应由个人首先自付的药品、检查、治疗等费用,单独进行保障,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基本医保不予保障的个人负担问题,填补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空白区”。

四是扩增特药目录。特定高额药品和特殊疾病药品(特殊食品)总数达到了56种,同时建立了动态调整机制,将本地使用率低、购买不便捷的部分药品调出,调入佩米替尼片、依库珠单抗注射液等临床应用广、群众需求大的药品,增加了产品的实用性。

德州银保监分局作为德州保险行业的监管部门,请问将采取哪些措施维护投保人的利益不受侵害?

毕爱玲:一是指导各共保主体依法合规开展“德州惠民保”的宣传工作,坚决杜绝在销售过程中出现不实宣传、虚假承诺等误导行为。

二是加强对“德州惠民保”运行情况的监督监测和分析研判,定期对承保机构进行评估,严肃查处违规行为,监督承保机构依法合规经营。

三是督导各共保主体不断提升“德州惠民保”理赔服务水平,畅通纠纷调处渠道,对于投保人的合理诉求,本着从实、从快、从严的原则依法进行处理,对于共保主体不担责、不作为的情况将从严查处。

德州银保监分局将持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协同做好“德州惠民保”在推广运行中的监督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投保人合法权益。

“德州惠民保”作为一项惠民项目,将如何在参保和理赔等方面做到惠民、便民的呢?

孙传鲲:作为主承保公司,人保财险德州市分公司将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保本微利、服务民生、强化衔接”的原则,在市医保局的指导、德州银保监分局的监管下,协同其他8家共保体成员,积极做好“宣传、投保、客服、理赔”等全流程服务,共同推动好“德州惠民保”工作。

一是在投保方面,“德州惠民保”支持个人或企业集体投保,并提供“医保个账、微信、支付宝”等多种缴费渠道,在投保期内我们也将不断优化投保及运营系统,确保各个系统顺畅运转。

二是在客服方面,我们设立了“德州惠民保”专项客服平台,既包含投保平台上的线上客服,又包含8小时电话客服,专业解答“德州惠民保”投保、理赔相关问题。

三是在理赔方面,德州惠民保已实现本地就医“一站式”结算,被保险人在德州市定点医疗机构出院结算时,可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同时报销。今年在此基础上,积极优化市外就医理赔体验,实现一站式快赔。提高报销效率,不拖赔、不惜赔,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不断提升投保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我们还在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德州惠民保”服务网点,9家共保公司的107家线下服务网点也会给做好德州惠民保的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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