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正(金正大、002470)投资者索赔提示
据“胡鹏飞律师网”消息:备受关注的投资者诉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正大或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青岛中院)已作出一审判决,金正大需赔偿投资者的部分损失。
根据金正大发布的《关于公司累计诉讼情况的公告》,青岛中院已受理117名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涉案金额420,126,102.77元,其中9起案件已由青岛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公司需赔偿该9名投资者1,255,165.21元,公司及一名投资者已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其余108起案件正在一审审理中。
“在本次判决中,数名高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1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青岛中院审理的金正大案与上海金融法院审理的中安科案等均判决主要责任人承担全额连带责任,中介机构承担比例连带责任,这一裁判思路在近年可谓是主流“,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胡鹏飞律师分析指出。
金正大涉诉源于其信息披露违法违规,2022年1月,中国证监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经查明:金正大2015年至2017年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15,976.45万元、104,519.13万元、45,048.07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2.20%、99.22%、48.33%;2018年上半年虚增利润总额33,416.53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8.81%。据此,中国证监会决定对金正大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胡鹏飞律师表示,根据一审判决,金正大投资者可索赔条件为:在2016年3月29日至2019年4月29日期间买入金正大(002470)股票,并且在2019年4月30日及以后因卖出或者持续持有该股票而产生亏损的投资者。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8月,公司控股股东完成了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万连步先生变更为临沭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虚增利润是典型的诱多型财务造假行为,胡鹏飞律师代理的投资者诉飞乐音响(600651)、中兵红箭(000519)民事赔偿等案均取得了比较不错的结果。目前,我们正在分批代理投资者诉讼,符合上述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搜索“胡鹏飞律师网”登记报名加入索赔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