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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双鸭山市:惠企政策出台,扶持个体工商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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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纾困支持,完善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服务体系,促进全市市场主体增长,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市场监管局出台了《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扶持个体工商户持续发展若干措施》,进一步精简办事流程,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个体工商户持续发展。

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准入准营退出便利度

对全市负责执行实施的136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统一按照4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其中直接取消审批10项、审批改为备案8项、实行告知承诺15项、优化审批服务103项。全面推广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全程网办,深化名称自主申报、经营范围规范化等改革,推动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层级、跨领域应用,拓展应用场景,完善应用服务体系。进一步落实电子商务经营者使用网络经营场所登记个体工商户政策。实施市场监管领域“证照联办”“证照联动注销”等改革,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和退出门槛,最大限度方便办事群众。截至目前,共新登记个体工商户10890户,注销个体工商户8457户。

助力减轻负担,设置歇业休眠“缓冲期”

大力推行个体工商户歇业备案登记制度,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个体工商户可按规定程序进行歇业。个体工商户办理歇业手续后即可进入“休眠”状态。同时,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规避市场主体因滥用歇业制度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督促已办理歇业备案的市场主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截至目前,共办理个体工商户歇业备案登记44户。

整治违规收费,推进减费政策落实

通过督导检查、提醒告诫、宣传引导等多种方式,进一步规范双鸭山市转供电收费市场,制止乱收费行为,严格落实已出台的减费措施,减轻个体工商户负担。在检查的同时要求各转供电主体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价格,让老百姓放心、明白缴费。目前,全市共检查转供电主体47家,市本级转供电主体24家,对转供电主体下发《黑龙江省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提醒告诫书》20份,对检查中发现部分转供电主体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时存在四舍五入现象等行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8份。

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持续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持续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及做法,保障个体工商户与其他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维护个体工商户作为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截至目前,共梳理增量文件61份,其中市本级43份,县级18份,均不含有排除、限制竞争的内容。

强化信用激励,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在严守法律、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综合考虑个体工商户违法行为的情节、危害程度等因素,依法不予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对信用水平高、风险水平低的个体工商户,减少抽查比例和频次,对暂时失联或未按时报送年度报告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支持重新取得联系或补报年度报告后即时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目前,对14户没有及时报送年度报告的个体工商户,引导其补报年报并在提出申请后,移出异常名录,恢复正常状态。

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结合“解放思想、振兴发展”活动,不断创新工作措施,提升服务质效,打造有速度有温度的市场监管服务模式,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以群众和企业满意的政务环境,助推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戴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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