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榔禁售?!全国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大槟榔制品销售监管
原标题:槟榔禁售?! 全国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大槟榔制品销售监管
近日,“36岁歌手嚼槟榔6年因口腔癌过世”的话题再度引发舆论对槟榔的关注。
9月19日晚间,有媒体报道称,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近期上级有关部门要求,“浙江省内的食品经营者不得销售食品包装和标签标识的槟榔制品。
这被外界解读为“下架槟榔”,不过,9月20日,据第一财经报道,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管科相关人士回应:“我们没有接到在全市下架槟榔的说法,而是要把槟榔当作‘槟榔制品’来销售,不得按照食品来销售。且要分区域售卖,槟榔不能跟食品混在一起售卖。”
槟榔,真的禁售了么?
9月20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批发商的身份致电湖南某槟榔批发企业,对方介绍,目前湖南这边批发销售情况尚没有受到影响。“什么东西都不要过量,槟榔现在就是舆论压力,目前对我们批发商影响还不大,如果有影响,可能厂家影响更大。”
部分超市店员:未接到禁售通知
9月20日下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回应称:“我们现在按照省局的要求在开展工作,所有的情况已经报给省市监局。”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则回应称,已将相关情况反馈给处室,但目前还不掌握具体情况。
9月20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批发商的身份致电湖南某槟榔批发企业,对方称有看到关于“义乌禁售槟榔”的新闻,但是否真的禁售目前还不确定。该企业方人士介绍,目前湖南这边批发销售情况尚没有受到影响。“什么东西都不要过量,槟榔现在就是舆论压力,目前对我们批发商影响还不大,如果有影响,可能厂家影响更大。”
同日,在杭州,记者走访了数家便利店和超市,发现店内的槟榔产品仍在货架上待售。关于是否有收到通知禁售,多家门店员工表示,并不知情,也没有收到相关消息。
记者观察到,货架上的槟榔产品,价格带在5-50元区间,生产企业多数集中在湖南,譬如口味王、湖南皇爷实业有限公司、湖南伍子醉食品有限公司等。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最新修订的《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简称《目录》)里便未将“食用槟榔”收录在内。槟榔,在2003年被国际癌症研究中心列为一级致癌物,其“食品”身份常年饱受争议。
舆论和监管双重夹击之下,槟榔产业将何去何从?
据上游新闻此前报道,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曾表示,“自2021年起,湖南省市监局对省内所有槟榔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延期)都不再办理了。”
2022年4月,槟榔重镇安化,安化县市场监管局曾组织召开槟榔生产和广告宣传座谈会,会议要求,湖南华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益科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切实将槟榔广告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执行到位;加强从业人员法律、法规等方面知识的培训,提升企业广告导向和安全生产风险防控能力、管理水平,号召公司员工精诚共进、全面提升各项能力。
华益科技公众号介绍,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槟榔生产、加工和销售的新兴企业。
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大槟榔销售监管
电商平台也自2021年加大对槟榔类商品的治理,公开资料显示,此前有电商平台发布治理通知,要求商家不得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不得在平台发布槟榔广告,鉴于目前市场监管要求,在商品的页面、商品名称、促销语中,仅可展示商品规格、基本信息(可以是产品实拍,或克重、包装规则说明),其他扩大宣传的内容(如口语化描述、口味感描述、变形词、同音词、主图视频和商详视频类等)均不允许展示。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也注意到,在义乌之外,四川多地、南昌等地市场监管机构,也加大对槟榔的监管力度。
9月19日,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市场监管局微信公号发布消息,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槟榔制品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加强槟榔制品销售监管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经营户不得销售食品包装和标签标识的槟榔及槟榔制品;对食品经营场所销售槟榔及槟榔制品的,立即联系食品经营单位下架,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近日,营山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全县槟榔代理商和经销商进行了集体约谈,要求各经营户不得销售食品包装和标签标识的槟榔及槟榔制品;对食品经营场所所销售槟榔及槟榔制品的,立即联系食品经营单位下架,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成都新津市场监管局花桥市场监管所也于近日开展了槟榔制品专项清查行动。
9月20日,南昌市市监局发布消息,全市食品经营者不得将槟榔制品作为食品销售,对发现的误导消费者、销售标签标示不符合要求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