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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失德艺人作品,如何避免“误伤”?|九派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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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九派新闻

九派新闻特约评论员 丁雪辉

近几年,明星艺人“塌房”事件层出不穷,可谓惊“雷”滚滚,大“瓜”连连。目前最火爆的,应该就算是李易峰因多次嫖娼被行拘。对这种私德不修,酿出丑闻乃至锒铛入狱的艺人,公众往往怀着遗憾、痛惜、愤恨、严惩等复杂情绪“吃瓜”。但在关注失德艺人的“瓜”时,失德艺人的作品怎么处理,还需思考。

对失德艺人的作品,各平台基本上都是随着当事人被封杀而“连坐式”下架。曾经红极一时的吴亦凡等,概莫能外。应该说,这种处理方式有相当的合理性。一方面,如果艺人失德后仍通过作品,像没事人一样频频“露脸”,则不利于公序良俗的培植,也极易给青少年造成道德价值的混乱。另一方面,失德艺人大多是一部作品的主角,戏份很重,以剪辑删除其形象工作量很大,“下架”无疑是性价比最高的选择。

但是,这种“一刀切”式的“下架”也有弊端。从情理角度讲,无论是影视作品还是综艺节目,都不是失德艺人一个人的成果,而是成百上千人合作的结晶。如果因为其中一个人而下架了整部作品,那就会伤及一大片无辜,会让很多人的努力付诸东流。因为张三感冒,而逼着李四一起吃药,于理不合。

从法律角度讲,失德艺人对参演作品只享有表演者权和肖像权,整部作品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大部分知识产权,仍归制片人及投资方所有。按照《知识产权法》规定,这些权利非因法定理由都不应被剥夺。如何寻求失德艺人惩处与制片人权利保护之间的平衡,需要长思。

从经济角度讲,无论是下架的作品,还是失德艺人尚未播出的作品,都投入了很多资金。比如姚笛参演的《蔓蔓青萝》,邓伦参演的《毕业季》,黄海波参演的《一场奋不顾身的爱情》等等,都是“大手笔”,最多的投入达10亿元。因为一个人的过错而让社会资源如此浪费,还令投资商因为损失惨重而在此后的艺术创作时如履薄冰,也不合适。

实际上,艺人失德问题一经坐实,他们的结局就注定了。不管是否删除下架作品,他们想翻身重回巅峰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情。比如,李易峰塌房后,13个品牌与其解除代言,母校撤下其海报,一夜脱粉33万。所以,此时下架或者不下架作品,已然不影响负面评价的生成。

此情此景下,相关部门不妨指导各平台,根据失德艺人违法、犯罪、私德有亏等不同情况,分门别类出台永久下架、短期下架、限制某些时段播放等惩处措施,以杜绝“一刀切”下架的弊端。对于那些艺术成就极高,公众非常喜欢,下架确实可惜的作品,不妨在在片头打上“本片某某饰演者某某因某原因被封杀,特此标明,并警示后来者引以为戒”,以求惩戒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最大统一。

总之,封杀失德艺人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但“一刀切”下架他们的作品还应三思。李易峰的“瓜”所引发的失德艺人作品处理问题,还会随着其它“瓜”的出现继续被提起。如何寻求失德艺人惩处与社会正气弘扬、作品相关权益方的合理保护、社会资源有效配置等各方面的最佳平衡点,需要更多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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