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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破坏临空墙,违法

媒体滚动 2022.09.07 21:00

转自:上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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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松江区民防办执法人员在对区内某住宅小区民防工程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工程涉嫌存在破坏临空墙的违法行为,当即拍照取证,并予以立案调查。经询问调查,当事人对其在民防工程临空墙打洞穿管,降低民防工程防护效能的违法事实确认无误。最终,松江区民防办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行政处罚决定,同时责令当事人按照民防工程规范进行整改,恢复原有防护功能。

►什么是临空墙?

临空墙(blastproof partition wall),是一个建筑学术语,一侧直接受空气冲击波作用,另一侧为防空地下室内部的墙体。

►开发商、物业、施工方,到底处罚谁?

“本案中涉及工程由开发商进行使用管理,施工方是开发商叫来安装监控系统的。经过多方调查核实,开发商承认未告知施工方此处地下室墙面为临空墙,即要求施工方进行打洞穿管作业,因而本案违法主体为开发商,应对开发商进行处罚。”执法人员介绍。在执法人员对案件当事人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后,当事人充分认识到了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及时按要求缴纳罚款,并克服各种困难,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整改。“希望广大市民能引起重视,人防设施绝不可擅自随意破坏,触碰法律的底线。”松江区民防办执法人员呼吁。

►破坏临空墙,后果很严重!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人防工程是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而修建的防护建筑。人防临空墙,是人防工程直接承受爆炸冲击波作用的防护墙体,任何破坏都会削弱其安全指数。未经设计批准、规范施工的临空墙体新增孔洞会削弱民防工程功能,影响墙体抗冲击波能力及抵御外界有毒有害气体等,严重时甚至会导致整个工程坍塌,失去防护能力,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重大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进行影响人民防空工程使用或者降低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能力的作业,不得向人民防空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和倾倒废弃物,不得在人民防空工程内生产、储存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和腐蚀性物品。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可以对个人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至五万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

市区民防主管部门始终坚持对破坏民防工程设备设施的违法行为严格监管,加强对民防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避免因“不懂、不会、不知”,而造成的违法行为。

供稿:政策法规处、松江民防

编辑:施金豆、辰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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