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集团被大范围强制执行,偿还中国华融10亿债务
近日,中国华融山东省分公司起诉泰禾集团借款合同纠纷一审判决完毕,经北京金融法院判定,对黄其森的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泰禾集团及其下属众多子公司进行强制执行,执行标的额为1055035140元。
该案涉及面极广,被执行人不仅有泰禾集团的大股东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还有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6家子公司,甚至还包括黄其森和叶荔夫妇两。
经北京金融法院经审查认定,中国华融山东分公司的强制执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准予执行。并最终裁定查封泰禾集团位于北京的部分资产作为执行标的。
泰禾集团从当年的如日中天,走到今日的奄奄一息,除了有政策等大环境因素外,还有黄其森作为决策者的冒进与决策错误。据传言,黄其森被抓之前的最后两年,对集团内部的部分高管过度信赖,比如主管品宣的副总裁全忠,和集团监事余春江等。危难关头,没有把控全局的能力,更没有担责纠错的勇气,过度依赖下属的判断和计谋,最终一错再错,无力回天。不仅给自己带来了牢狱之灾,也给集团带来了覆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