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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郾城区公布“五星”支部创建奖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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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漯河发布

为充分调动镇(街道)村(社区)干部和村(社区)党员群众在“五星”支部创建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特制定本奖补办法

一、镇(街道)

(一)资金层面

  • 1.对年度“三星”及以上村(社区)创建率达到50%的镇(街道),奖补50万元;次年按镇(街道)常住人口每人20元标准奖补“五星”支部创建工作经费。

  • 2.对年度“三星”及以上村(社区)创建率达到40%的镇(街道),奖补40万元;次年按镇(街道)常住人口每人16元标准奖补“五星”支部创建工作经费。

  • 3.对年度“三星”及以上村(社区)创建率达到30%的镇(街道),奖补30万元,次年按镇(街道)常住人口每人12元标准奖补“五星”支部创建工作经费。

  • 4.对年度“三星”及以上村(社区)创建率30%以下的镇(街道),补助20万元,次年按镇(街道)常住人口每人10元标准补助“五星”支部创建工作经费。

  • 5.每创成一个“五星”支部,额外奖补该镇(街道)10万元;每创成一个“四星”支部,额外奖补该镇(街道)5万元。

  • 6.优先安排各级各项涉农项目资金。

(二)镇(街道)领导班子层面

  • 1.对年度“三星”及以上村(社区)创建率达到50%的镇(街道),在科级班子年度考核时加5分;镇(街道)科级干部、一般干部年度优秀比例提升至30%。

  • 2.对年度“三星”及以上村(社区)创建率达到40%的镇(街道),在科级班子年度考核时加4分。

  • 3.对年度“三星”及以上村(社区)创建率达到30%的镇(街道),在科级班子年度考核时加3分。

(三)镇(街道)村(社区)干部层面

  • 1.当年评上“五星”的村(社区),“两委”干部次年基本报酬上浮20%;党组织书记参加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定向考试录(聘)用时享受加分政策。

  • 2.当年评上“四星”的村(社区),“两委”干部次年基本报酬上浮10%。

  • 3.当年评上“三星”的村(社区),“两委”干部次年基本报酬上浮5%。

  • 4.当年评上“五星”“四星”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已考试录(聘)用为镇(街道)机关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的,当年年度考核等次确定为优秀,优先晋升职级或职员等级;分包村(社区)干部,在符合政策的基础上,优先评定为优秀格次。

  • 5.对连续三年获评“三星”以上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在选拔进乡镇领导班子、评优评先、推荐“两代表一委员”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二、行政村

  • (一)对当年评上“五星”的村,在省级给予10万元工作经费奖励和市级奖励的基础上,区级再奖励10万元;当年评上“四星”的村,在市级奖励基础上,区级再奖励8万元;当年评上“三星”的村,区级奖励5万。

  • (二)凡获得“三星”及以上的村,党员群众次年可享受以下奖励政策:

    1.区里对70岁及以上老人进行免费体检1次,全年一次性给予该村80至89岁老人每人补贴500元,90至99岁老人每人补贴800元,100岁及以上老人每人补贴1000元;

    2.村内符合条件的党员群众可优先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

    3.村内符合条件的村民可优先招聘为公益性岗位人员;

    4.其他有关惠民项目和资金优先倾斜。

三、社区

  • (一)对当年评上“五星”的社区,在省级给予10万元工作经费奖励和市级奖励的基础上,区级再奖励10万元;当年评上“四星”的社区,在市级奖励基础上,区级再奖励8万元;当年评上“三星”的社区,区级奖励5万元。

  • (二)凡获得“三星”及以上的社区,党员群众次年可享受以下奖励政策:1.社区内符合条件的党员群众可优先参加社会工作师培训等;

    2.社区内符合条件的居民可优先招聘为公益性岗位人员或社区工作者;

    3.其他有关惠民项目和资金优先倾斜。

来源/张煜晗

编辑/李鑫 审核/王辉 审读/李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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