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浙江鹏友化工有限公司和兴国兴氟化工有限公司调整2022年度含氢氯氟烃生产配额的复函
生态环境部
浙江鹏友化工有限公司,兴国兴氟化工有限公司:
近日,我部收到你单位提交的2022年度含氢氯氟烃(HCFCs)生产配额调整申请。根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以及配额核发管理相关规定,经审核,上述配额调整申请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现予批准。配额调整情况详见附件。
请你单位严格遵守《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及生态环境部相关规定,按照调整后配额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向我部报送2022年度的HCFCs生产、销售和进出口情况。
特此函复。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
2022年8月26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浙江、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浙江鹏友化工有限公司和兴国兴氟化工有限公司2022年度含氢氯氟烃(HCFCs)生产配额调整情况表
单位(吨)
序号 | 企业名称 | HCFCs 品种 | 调整前 生产配额 | 调整前 内用生产 配额 | 调整后 生产配额 | 调整后 内用生产 配额 |
1 | 浙江鹏友化工有限公司 | HCFC-22 | 1661 | 1145 | 0 | |
2 | 兴国兴氟化工有限公司 | HCFC-22 | 1031 | 606 | 2692 | 17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