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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障碍患者在婚恋交友平台打赏,钱能退回来吗?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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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青瞳视角

在网络交友平台

他是挥金如土的“榜一大哥”

对心仪的异性一掷千金

以求聊天机会

在现实中

他是患有双相情感障碍的精神障碍患者

为了缓解空虚

不料却越陷越深......

7月28日,金山法院调解了一起精神障碍患者起诉某婚恋交友平台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精神障碍患者小伟状告交友平台,要求全额返还其在平台的打赏消费款。该案件由金山检察院支持起诉,经金山法院、金山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多元调解纠纷,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案件回放

小伟是一位患有双相情感障碍精神疾病的残疾人,日常生活中与人交往不多,性格孤僻。2021年10月某日,小伟无意间点击链接,进入了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婚恋交友平台,并注册成为会员。

此后,小伟如同打开了“潘多拉魔盒”,沉迷其中不可自拔,每日通过微信充值打赏以获得与异性聊天的机会,短短数月花费竟达15,137元。

小伟的弟弟小刚作为小伟的监护人,在发现小伟沉迷网络后感到异常,经查微信、银行账户得知小伟打赏情况,便立刻阻止其冲动消费并向平台申请退款。

然而,经多次催要,平台均拒绝返还,小伟无奈将该婚恋交友平台告上法庭,要求全额返还其充值打赏费用。为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金山检察院作为支持起诉人支持小伟提起诉讼。

支持起诉人金山检察院发表支持起诉意见,小伟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向小伟发放残疾人证书证实其残疾类别为精神类,等级为二级。且小伟打赏期间为精神病发作治疗期,其打赏行为属于与其自身精神健康状态不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事后监护人小刚亦不予追认,因此小伟的充值打赏行为无效。该婚恋交友平台拒绝返还消费款项的情形严重侵害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为体现检察机关对残疾人的司法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决定支持小伟的起诉。

审理调解

该纠纷先由小伟的监护人小刚投诉至金山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该委员会组织双方进行协商。鉴于各方未能达成一致处理意见,金山检察院支持小伟起诉至法院。

在法官的主持下,通过释法与明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自愿向小伟退还全部消费款项15,137元,并当庭履行完毕。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该如何认定行为的效力与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网络服务平台进行充值打赏的金额较大,且实施该行为与其精神状况不相适应,需要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在法定代理人明确拒绝追认的情形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应认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网络服务平台进行的打赏充值行为无效。打赏充值行为无效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什么是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制度,是指人民检察院作为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对损害国家、集体、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案原告小伟系残疾人,属于需要社会关切的弱势群体。检察机关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支持起诉职能,支持原告提起民事诉讼,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有诉权的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不足。支持起诉制度彰显了法律制度层面的司法人文关怀。

法官在此提醒,伴随互联网交友平台的兴起,打赏充值成为双方互动的有效方式,但网友作为消费者也应该保持理性,一般情况下,成年人的充值打赏金无法要回;而患有精神障碍疾病等的限制民事行为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可以主张返还打赏金,但也只是事后补救,因此,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除了保护被监护人自身的人身权利及防止被监护人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外,还应秉持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对被监护人的财产采取监督与保护;对于网络服务平台,应当主动承担法律与社会责任,如禁止不法交易、对主播与“打赏”用户实行实名制管理、设置“打赏”上限、尽到审慎注意与合理消费提示义务等。

(案件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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