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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今评弹丨买酸奶过期1分钟获赔400元,是谁在较真?

大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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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大象新闻”

小李最近在购买酸奶时

发现超出保质期1分钟

向超市索赔1000元

但遭到了超市方面的拒绝

网友发出疑问“超市该赔吗?”

小李随后将超市诉至法院

最终经调解

获得赔偿400元

有网友质疑小李“是否太较真?”

类似情况我们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家里的食品不小心放过期了又该咋办?

@小玲子200804:

支持顾客维权,大部分人觉得麻烦就算啦,正是这些坚持原则的人让卖家遵守底线,无关是否专业户。

@早稀80829:

当天过期不去清理?清理还争分夺秒的?

@童年的小村落:

我理解的是还有四五天到期的可以拿出来卖,当天到期的东西就不应该拿出来卖,那就不叫临期了,就是到期了,这个事不论那小伙怎么想的,能改进这个超市对食物审核把关才是最好的结果。

@只传道不授业不解惑:

临期商品要单独摆放,告知消费者。

到底是顾客太较真,还是商家有问题?

@莘莘婕妤:

这种客户纯属是来薅毛的

@新昌的醒囡儿:

万一人家已经在下架过期商品了,他拿着食品故意在超市里蹲着呢?有些地方监控也没那么全的。

@同乐LosMe:

有的人真不把自己当消费者,为卖过期食品的超市开脱……

@平生不会xs才会xs便害相思:

明明是商家的问题,你们却助纣为虐,这样,只会助长这种歪风邪气,让商家更肆无忌惮。

大象新闻评论员 李长需

与其批评较真的人 倒不如做个较真的人

我们常喊,食品安全大于天,但面对“大于天”的问题,我们几时锱铢必较过?几时起过不惜打官司硬扛到底的念头?

没有“肉痛”,商家就不会真正去重视。与其批评较真的人,倒不如做个较真的人。

大象新闻评论员 陈思

给“过期一分钟”的食品留下弹性处理的空间

太过刚性的处罚,会让商家在处理相关临期产品时处于两难的境地。明明还在保质期,却只能提前下架。不然有顾客拿走逛几圈,然后就去索赔,普通商家受不了。中国正蓬勃发展的“临期食品”超市,更将面临发展“天堑”。

大象新闻评论员 邱延波

不能靠较真的人 要靠支持较真的法律

只有法律支持“较真”,消费者能够得到更多的赔偿,才会有更多的人愿意去较真。在这样的环境下,经营者违法成本过高,销售过期食品受到惩罚远大于所获的利益,他们才不敢销售过期食品,并对临期食品定时检查及时处理。维护食品安全,靠的不是较真的人,靠的是支持较真的法律。

巩固(河南食育科学研究院校园营养研究中心主任、郑州市营养协会副秘书长):

相比保质期 储存条件更重要

每种食物的属性不同,要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鲜牛奶和酸奶,如果在购买时商家没有按照食品包装要求去保存,即使未开封也不能食用。但有些食品即使久放,品质可能会有所下降,但并不影响食用。

董宇(开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所长助理、工程师):

冷藏食品临期谨慎购买

需要冷藏保存的食品,只要过了保质期,微生物超标的风险会增加,那就不要吃了,临期食品也请谨慎购买。

吴言彦(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律师): 

这“一分钟”不赔 今后可能过期一天

过期一分钟就应当向消费者赔偿,规则的建立可以促使销售者在以后的销售过程中更加谨慎地排查临期产品,向消费者提供绿色健康的产品,能够起到惩戒作用。

编辑:冯菲

审核: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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