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吉林抚松:“人参月饼”成“人参之乡”特色名片

中国消费网

关注

转自:中国消费者报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李洪涛)吉林省抚松县万良镇是有名的“人参之乡”,人参产量占吉林省人参总产量的46.7%,占全国人参总产量的22.8%。中秋节前夕,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美食产品“人参月饼”陆续上市,成为当地市场的一大热点。8月30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来到万良镇,对当地月饼市场进行了走访。

当日11时40分,记者来到万良镇人参大市场门前时,眼前是一派商贾云集的繁忙景象。此时,鲜参正在陆续上市,来自全国各地的客商正忙着采购。记者并没有看到“人参月饼”热销的场面。一家临街店商铺的女店主告诉记者:“‘人参月饼’不是在市场上散卖的,你到附近的一些门店去看看。”果然,在一家名为聚福隆的店内柜台上,整齐地摆放着一盒盒待售的“人参月饼”。

据店内工作人员介绍,“人参月饼”售价每盒50元,是吉林省白山市林中草特产有限公司委托吉林市船营区致和回族食品厂生产的。记者注意到,该款月饼产品名称、皮料、馅料、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地、制造商、企业厂址、电话、产品标准号、生产许可证号等标签信息齐全。馅料中,标注着人参粉或人参片(人工种植5年以下)。另外,在产品的外包装上,标注着注意事项:每100克产品中添加人参粉或人参片1克,人参食用量≦3克/天。孕妇、哺乳期妇女及14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对花生小麦、坚果、大豆及其制品、过敏者慎用。不宜与萝卜或(含红萝卜、白萝卜和绿萝卜)或莱菔子、浓茶、藜芦、海鲜同食。对花粉和蜂蜜过敏者慎用。

在吉林省华参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店内,货架上摆放着两款正在出售的“人参月饼”。记者看到,月饼的价格为每盒50元和每盒90元。店门前摞放着已经打包好的大号纸箱,箱体上写着“精品月饼礼盒”字样。据店员介绍,这些月饼已经在网上销售出去了,正准备发货。记者查看包装发现,这两款月饼是该公司委托辽宁福宁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标准号、生产许可证号等标签信息齐全。同样,注意事项中也标注着不适宜人群及人参来源、人参含量、每日食用限量等信息。

当日12时10分,记者来到万良人参市场内的天盛参茸直播超市时,几名消费者正在柜台前选购“人参月饼”。该超市出售的月饼价格从每盒30元至每盒90元不等。消费者王先生来自吉林省松原市,花40元购买了一盒“玉兔送福”的“人参月饼”。王先生对记者说:“万良是有名的‘人参之乡’,‘人参月饼’是这里的特色食品,中秋节快到了,买几盒不同口味的月饼带给家人尝尝。”

抚松县市场监管局万良镇市场监管所所长祝广亮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人参月饼”是万良镇的一种地方特色美食,也是“人参之乡”的一张靓丽名片。为规范万良镇“人参月饼”的生产和销售,从今年5月份开始,该所就加大了市场监管力度。执法人员每天深入到商户,采用发放宣传单和视频播放、微信群等多种方式进行《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此外,向广大经营业户发放《食品安全告知书》,提升食品安全意识。为了打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和营商环境,该所节假日轮流值班,确保每天24小时有监管人员驻扎人参市场。为了保证“人参月饼”产销正规有序,消费纠纷及时、快速解决,执法人员对商户进行备案登记,并建立进销货台账。同时,在现场设立举报电话。目前,随着中秋节临近,该所也加大了监管和宣传力度,执法人员全天候对月饼市场进行巡查,并向商户解读《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等相关政策法规,给商户敲响警钟。

9月1日,吉林省市场监管厅质量监督与食品抽检处处长娄权正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人参是药食同源的中草药,2012年9月,卫生部批准5年及5年以下人工种植的人参可作为新资源食品。因此,5年及5年以下人工种植的人参作为馅料,按照规定的含量加工成人参月饼是可以的,但生产厂家必须在月饼包装上的标签,对人参来源、人参含量、每日食用限量及不适宜人群及等产品信息进行标注。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