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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通报3起诬告陷害典型案例

媒体滚动 2022.08.26 01:33

转自:衢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 徐双燕 通讯员 沈然) “诬告陷害把村里搞得乌烟瘴气,让干部寒了心,又影响村庄发展,看到这个查处结果我们安心了。”日前,衢州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诬告陷害典型案例,其中涉及江山市贺村镇的一起案例引起当地群众的广泛关注。

此前,贺村镇某村村民王某等4人先后多次反映该村2名村干部存在侵吞村集体补偿款、违规入党、承揽村级工程等问题。衢州市、江山市两级纪委监委通过定期督办、提级办理等方式对反映问题进行深入核查,查明部分问题属实,其余问题不属实。江山市纪委、贺村镇纪委就举报问题调查处置结果一一向信访举报人反馈。

与此同时,某网络平台上又连续出现王某等人举报贺村镇镇干部曹某某等6名党员干部收受好处、徇私舞弊包庇村干部等问题的26封帖子。为查明实情,江山市纪委监委会同政法委、公安机关等成立调查组,随着调查不断深入,王某等4人不停发帖举报的背后原因逐渐浮出水面。

“我承认,反映相关镇领导是‘保护伞’‘黑后台’是无中生有的,心里很清楚这纯粹是诬告。”原来,王某等4人分别因申请宅基地未获批、征迁矛盾或其他个人原因,意图通过捏造不实信息、煽动网络舆情来实现自身不合理诉求。目前,4人因涉嫌诽谤罪被江山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诬告陷害行为既侵蚀地方政治生态、污染社会风气,又严重挫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近年来,市纪委监委充分运用“鼓励实名、澄清正名、严查诬名”“三名”信访举报全链条工作机制,通过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组织部门、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之间的衔接配合和线索移送机制,共同做好诬告陷害行为的核查处置工作。对查实的诬告陷害、恶意中伤、扰乱政治生态等行为,按照性质、情节和影响,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方式予以处置,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衢江区退休干部王某某也因自己的诬告行为受到相应党纪处分。去年7月,王某某认为个人及亲属利益在所在村搬迁工作中受损,对新调任的该乡乡长心存不满。王某某多方打听后杜撰出一份反映该乡长相关问题的诬告信,以达到侵害该乡长个人名誉、阻碍房屋拆迁的目的。今年1月,王某某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截至目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查处诬告陷害和恶意举报行为24起,向社会彰显了打击诬告陷害行为的坚强决心,释放了狠刹歪风邪气的强烈信号。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联合有关部门,旗帜鲜明、敢于亮剑,既严肃查处各类腐败问题,又严厉查处诬告陷害行为。”衢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要常态化、精准化推进诬告陷害查处工作,营造依法有序的信访举报环境和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为打造四省边际中心城市、建设四省边际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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