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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委力促降生育成本 住房政策向多孩家庭倾斜

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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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余燕明 北京报道

8月初,《求是》杂志上刊登了一篇署名为“中共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的文章,题为《谱写新时代人口工作新篇章》。文中提到:“十四五”期间,我国总人口将进入负增长阶段。

由于生育水平持续走低,近年来总和生育率降到了1.3以下,低生育率成为影响我国人口均衡发展的最主要风险。2021年国家卫健委调查显示,育龄妇女生育意愿继续走低,平均打算生育子女数为1.64个。经济负担重、子女无人照料和女性对职业发展的担忧等因素已经成为制约生育的主要障碍。

为此,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加快建立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为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日前,国家卫健委等17个部门联合制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深入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完善和落实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积极生育支持措施。

其中,在强化住房、税收等支持措施方面,《指导意见》要求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向多子女家庭精准实施购房租房倾斜政策。

据《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在《指导意见》制定出台之前,今年以来,长沙、杭州、济南、武汉、东莞、南京、沈阳、无锡、苏州等全国多个城市就已经对当地房地产政策进行了完善优化,政策调整的重要方向之一即向多子女家庭倾斜和鼓励生育。

现实考量

方晴(化名)是一位生活在上海的职业女性,同时她也是一位两岁孩子的妈妈。今年,在公婆的劝说和鼓励下,方晴和丈夫开始慎重考虑是否有条件迎接生命中的第二个孩子。

“生二胎,在上海这样的城市,对我们这样的青年人来说,需要很大的决心和很好的经济基础,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方晴告诉记者,“但公婆对生二胎的意愿比较强烈。”

方晴和丈夫都属于新上海人,大学毕业以后来到上海打拼,凭借自己的努力和父母的赞助支持,没几年时间两个人就在上海扎根买房、结婚生子。

方晴原本在一家大型企业的上海分公司工作,有着不错的职位和收入,但她的工作很琐碎、忙碌,有时还要加班、出差。随着孩子的出生,作为母亲的方晴,觉得陪伴孩子的时间太少了,于是在2020年的时候,她开始考虑换个工作,让自己陪孩子的时间更充裕、规律。

“其实在一些快速发展的大公司,工作模式对女性没那么友好,尤其是处于怀孕、生育和抚养孩子等阶段。”方晴说,“当前的现实情况是,女性在家庭和工作上无法兼顾。”

在今年初,辞职以后的方晴很幸运地考进了上海一家机关事业单位,成为了一名公务员,尽管收入下降了一些,但工作占用她的精力更少了,应付起来更轻松,她陪孩子的时间也就更多了。

“我老公还在继续打拼,虽然经常出差,但收入相对不错,能够负担家庭的主要支出。”方晴说,“我现在工作更稳定和规律了,有时间多带带孩子。”

但对于是否有条件生二胎,方晴还有一个很大的顾虑,那就是房子。现在方晴的房子是一个面积70多平方米的小两居室,迎接第二个孩子就必须考虑置换到更大一些的房子里。

“按照上海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我们置换到更大房子的贷款首付比例需要七成。”方晴说,“公婆为了鼓励和支持我们放心生二胎,答应给我们赞助换个大一点的房子。再换房子的话,可能买房预算就到了上千万元。对我们这个大家庭来说,一次性掏出700多万元依然很有压力。”

此次国家卫健委等17个部门联合制定发布的《指导意见》,从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完善生育休假和待遇保障机制、强化住房及税收支持措施、加强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构建生育友好的就业环境等八个方面,出台了20条细项政策,基本覆盖了大多数像方晴这样年轻夫妻对生育二孩、三孩的顾虑和担忧。

比如,在提高家庭婴幼儿照护能力方面,《指导意见》鼓励有条件的托育机构与家政企业等合作,提供上门居家婴幼儿照护服务;在降低托育机构运营成本方面,《指导意见》要求完善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政策,鼓励地方对普惠托育机构予以支持。

再比如,在鼓励实行灵活的工作方式上,《指导意见》提出用人单位可结合生产和工作实际,通过与职工协商,采取弹性上下班、居家办公等工作方式,为有接送子女上下学、照顾生病或居家子女等需求的职工提供工作便利,帮助职工解决育儿困难。

住房保障是重中之重

此次联合制定发布《指导意见》的17个部门里,就包含了住建部。因此,《指导意见》明确应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精准实施购房租房倾斜政策就是其中的重要内容。

在强化住房、税收等支持措施方面,《指导意见》要求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促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

《指导意见》提出,进一步完善公租房保障对促进积极生育的支持措施,各地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据其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方面给予适当照顾;优化公租房轮候与配租规则,将家庭人数及构成等纳入轮候排序或综合评分的因素,对符合条件且子女数量较多的家庭可直接组织选房;完善公租房调换政策,对因家庭人口增加、就业、子女就学等原因需要调换公租房的,根据房源情况及时调换。

同时,《指导意见》要求精准实施购房租房倾斜政策。住房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倾斜,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对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有条件的城市可给予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等相关支持政策。

另外,《指导意见》还鼓励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多渠道增加长租房供应,推进租购权利均等。《指导意见》支持各地可结合实际,进一步研究制定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负担情况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的优惠政策。

“如果接下来我们决定生二胎的话,那么就要置换一个更大的房子,改善居住条件,其实也属于刚需。”方晴告诉记者,“在住房政策上,我们期待能够得到购房首付比例、贷款利率、限购限售等政策上的支持。”

记者获悉,今年以来,长沙、杭州、济南、武汉、东莞、南京、沈阳、无锡、苏州等全国多个城市就已经对当地房地产政策进行了完善优化,政策调整的重要方向之一即向多子女家庭倾斜和鼓励生育。

近期,长沙市印发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工作方案》,对于夫妻双方共同依法生育三个及以上子女的本地户籍家庭,三孩及以上每孩可享受一次性育儿补贴1万元;同时,长沙市对依法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本地户籍家庭,增加1套购房指标,并根据家庭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

在此之前,今年7月份,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和流程的通知》,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上,长沙市将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70万元,生育三孩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则提高至80万元。

从8月份起,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对该市三孩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可按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限额上浮20%确定;同时,杭州市三孩家庭无房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限额按规定额度标准上浮50%确定。

5月份,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为了更好满足三孩家庭购房需求,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在杭州市限购范围内限购的住房套数增加1套;报名参加新建商品住房公开摇号销售时,参照“无房家庭”优先摇号。

“现阶段,除了工作压力,住房问题肯定是我们在权衡是否有条件生二胎时最大的顾虑。”方晴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像长沙、杭州一样,我当然希望住房政策能够向多孩家庭倾斜,减轻青年人的生育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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