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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行动 |“百日行动”再添战果 揭东警方连续抓获12名涉“帮信罪”嫌疑人

揭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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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揭阳发布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始终保持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压态势,持续加大对涉“两卡”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坚决斩断黑灰产业链,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近期,分局反电诈专班联合各派出所加强线索研判,合力攻坚,在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成功抓获12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嫌疑人,为“百日行动”再添战果。

新亨派出所破案一起,抓获犯罪嫌疑人郑某文(男,28岁,揭东区玉湖镇人)

犯罪嫌疑人郑某文在明知不能将银行卡出借给他人的情况下,仍协助联系郑某彬、倪某新(均已取保候审)提供银行卡给“达兄”(具体身份不详)用于赌博活动转账并从中获利。

云路派出所案三起,抓获犯罪嫌疑人江某生(男,43岁,揭东区曲溪街道)、涂某浩(男,25岁,揭东区云路镇人)、涂某明(男,27岁,揭东区云路镇人)、黄某耿(男,38岁,揭西县棉湖镇)

8月2日,犯罪嫌疑人江某生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如实供述其在2022年2月份提供了苏某名下的一张农商银行银行卡给他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并从中获利。

8月9日,反电诈专班联合云路派出所抓获犯罪嫌疑人涂某浩,经审讯,涂某浩交代其为获取非法利益,自2022年4月份开始,利用犯罪嫌疑人涂某明提供的银行卡为赌博网站洗钱,并从中获利21200元的犯罪事实。

8月11日,市局反诈中心联合反电诈专班、云路派出所抓获涉嫌架设猫池窝点的犯罪嫌疑人黄某耿。现场扣押手机14部,同时在揭东区云路镇云七村一出租屋内查获猫池窝点一个,现场扣押电脑主机2台、电脑显示器1台、猫池设备8台、中国移动手机卡126张;在揭东区磐东镇富经桥村一出租屋内,查获猫池窝点一个,现场扣押电脑主机2台、电脑显示器1台、猫池设备8台、中国移动手机卡128张。

白塔派出所案一起,抓获犯罪嫌疑人洪某发(男,29岁,揭东区白塔镇人)

8月9日,白塔派出所民警抓获涉“帮信罪”嫌疑人洪某发。经查,洪某发明知洪某龙(已逮捕)要使用其银行卡用于违法犯罪,仍将自己名下的农业银行卡、交通银行卡、广发银行卡出借给洪某龙使用,并从中获利3200元。

霖磐派出所案一起,抓获犯罪嫌疑人林某群(女,40岁,揭东区锡场镇人)

犯罪嫌疑人林某群供述其于2022年5月份将自己的农业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而获利700元。经查,被害人冯某坤等人被诈骗资金374036元转入林某群的农业银行卡,后被转走,该银行账号支付结算金额为965649.85元。

城西派出所案一起,抓获犯罪嫌疑人曾某志(男,41岁,揭东区曲溪街道人)

8月13日,城西派出所抓获涉“帮信罪”犯罪嫌疑人曾某志。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曾某志交代,2022年4月份,其将名下的银行卡、身份证、手机租借给他人用于收取违法犯罪资金,并从中获利5300元的犯罪事实。

埔田派出所案一起,抓获犯罪嫌疑人罗某豪(男,30岁,揭东区埔田镇人)

犯罪嫌疑人罗某豪,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出借给他人,在明知自己的银行卡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配合对方转账,其名下的银行卡涉案金额42万多元,罗某豪获利1000元。

玉湖派出所案一起,抓获犯罪嫌疑人林某珍(女,40岁,揭东区锡场镇人)

犯罪嫌疑人林某珍,在明知不能将银行卡出借给他人的情况下,仍将自己名下银行出借给他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并获利1000元,其名下银行卡涉案资金总流水达1000万余元。

磐东派出所案一起,抓获犯罪嫌疑人郑某鑫(男,40岁,揭东区锡场镇人)

犯罪嫌疑人郑某鑫想“赚快钱”,在明知不能将银行卡出借给他人的情况下,仍将自己名下5张银行出借给他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并获利2500元,其名下银行卡涉嫌电信诈骗。

曲溪派出所案一起,抓获犯罪嫌疑人吴某明(男,31岁,揭东区曲溪街道人)

犯罪嫌疑人吴某明,在明知不能将银行卡出借给他人的情况下,仍将自己名下银行出借给他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并获利500元,其名下银行卡涉案资金总流水达51万余元。

目前,郑某文等1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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