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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亮标”禁止携带犬只进入

媒体滚动 2022.08.17 06:33

转自:嘉兴日报

■记者 谢梦骑 通讯员 李丹华

本报讯 昨日,记者来到市区合乐城商场和旭辉广场实地了解,发现进入商场的大门口分别设立了“犬只禁止入内”的标识,并落实安保人员进行检查巡逻。

狗狗是人类的好朋友,很多犬主喜欢带着爱犬到处溜达,那么狗狗可以进商场吗?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宠物犬进入商场的行为喊停!

此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市民举报,在市区某商场,有市民将宠物犬放在购物车内逛商场。执法人员随即展开调查,并很快锁定事发商场。根据《嘉兴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商场管理方有进行劝阻且举报的义务,对此,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该商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区犬类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个人如果携带犬只进入禁入区域,一经查实,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可以对当事人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没收犬只。前期凤桥中队就对一市民携带犬只进入该镇四个平台办公场所的行为,开出了罚单。

那么,市区哪些地方是禁止犬只进入的呢?根据《条例》,具体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医疗机构、教育机构、金融机构、封闭式景区、绿道以及少年儿童活动场所;图书馆、博物馆、城市展览馆、体育场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场所;宾馆、商场、餐饮场所、室内农贸市场;公交车、客运汽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和候车室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区域。

今年7月份以来,南湖区开展了“养犬条例宣传月”活动,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活动20余次,精准入户宣传教育432户,发放宣传册800余份,全市430辆公交车同步上线“文明养犬宣传视频”,《条例》实施后,通过不断普法宣传,有效提升了市民的知晓度和接受度,通过执法检查,不断压实管理方的主体责任。

此外,南湖区犬类管理中心还督促管理主体在党政机关、教育机构、图书馆、商场、农贸市场等入口处设置“犬只禁止入内”标识,要求落实人员逐一进行检查;在绿道、封闭式景区等场所设置“禁止犬只进入”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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