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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00余件案件,免罚!提升营商环境,太原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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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太原发布

8月9日上午9时,太原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创新提升营商环境、加快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行动第9场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市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服务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24000余件案件,免罚!提升营商环境,太原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太原市委宣传部四级调研员  胡燕萍

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太原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

今天召开我市创新提升营商环境、加快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行动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9场,主要围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主题,介绍我市提升行政执法协调和监督工作力度,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服务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相关情况。

今天,我们邀请到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禹强同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赵伟同志,向大家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禹强同志介绍我市提升行政执法协调和监督工作力度,落实包容审慎监管相关情况

太原市司法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禹 强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首先,我谨代表太原市司法局对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唯有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才能更好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蓬勃发展。按照我市创新提升营商环境、加快市场主体倍增工作的安排部署,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积极践行“三无三可”要求,聚焦市场主体实际需求,全面提升行政执法协调和监督工作力度,以“包容审慎监管”工作为重点,细化落实举措,切实为市场主体增加便利、减轻负担、纾困解难,为我市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赋能增势。

一、界定厘清执法监管职能

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是行政执法职权的书面载体,为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明确依据和界限。结合我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际需要,我局以明确执法事项清单为重点,指导各执法部门厘清执法职权。就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事项,特别是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指导各执法领域厘清主管职能、检查职能、处罚职能,明确履职边界,强化责任链条。

市级十个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共确定执法事项2694项。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推进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专项行动,我局重点围绕厘清基层执法职能,指导全市101个乡镇(街道)和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派驻执法中队梳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为乡镇(街道)提供20项执法事项参考目录,明确执法事项职权事项构成、来源、类型、内容等,确保每项执法权力有法可依,依法行使。

二、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

出台《关于开展行政裁量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清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的通知》等制度文件,指导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健全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裁量基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压缩执法裁量空间,做到裁量标准一致、执法尺度统一、同类事项同等处理。

目前,我市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适用省级制定的裁量基准,同时,在全面梳理我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设定行政执法事项的基础上,共18个部门针对有裁量空间的执法权,制定了相应的执法裁量基准,并在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为从源头上防止裁量权滥用、提升执法权威性和公信力、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打造了坚实的“保护罩”。

三、指导全市柔性执法工作

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是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如何才能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太原市司法局从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出发,创新执法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服务水平,指导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在坚持严格执法的同时,将非强制性举措融入到行政执法过程中,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开展柔性执法。

依法对市场主体符合首次违法、非主观故意并及时纠正、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等条件的行政违法行为,免予处罚;对符合从轻减轻处罚相关条件的行政违法行为,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推动监管理念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监管方式从刚性监管为主向刚柔相济转变。截至目前,我市共有22个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制定了207项《免罚事项清单》和117项《从轻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内容涉及市场监管、工程建设、文化教育、医疗保障等涉及市场主体切身利益的多个领域。今年以来,全市共做出免罚案件24000余件,从轻减轻处罚案件7700余件。

四、着力提升文明执法水平

将文明执法融入城市治理工作大局,加强与市文明办等相关部门的联动配合,引导全市各级执法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太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树牢服务理念,践行文明执法,为我市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市场主体倍增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

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常态化教育培训机制,将文明执法纳入培训内容,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升执法人员文明素质;督促执法人员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履行执法职责时,做到着装整齐、仪表端庄,使用文明用语,出具规范执法文书,自觉维护行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争做文明执法、文明风尚的倡导者、示范者和实践者。

五、深入开展执法协调联动

以指导全市重点执法领域开展“综合一次查”联合执法检查为手段,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减少执法扰民。出台《太原市关于推进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协调联动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和联动配合,

全面梳理检查事项,联合制定检查计划、选取检查人员,合理安排检查频次,做到执法检查全覆盖、常态化,执法对象一次性确定、人员一次性选派、检查一次性完成、结果一次性公布,实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精准施策”的综合办案工作成效。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共出台联合执法检查政策文件30余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400余次,涉及市场主体4670余家,有效减少重复执法、多头执法,做到“进一次门、查多件事”。

太原市委宣传部四级调研员  胡燕萍

谢谢禹强同志的介绍。

下面,请赵伟同志介绍我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服务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相关情况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 二级调研员  赵伟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下面,按照新闻发布会有关安排,依据市场监管工作有关职责,我就“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作相关情况介绍。

近年来,我局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有关工作要求,在充分借鉴先进城市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市场监管实际,按照依法监管、执法有据、程序合法、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梳理了行政处罚事项,规范了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对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和减轻处罚实行清单管理,有序、有效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大力提升市场主体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市场主体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全力服务市场主体倍增工程。

一、“两清单一规定”基本情况

目前,我局梳理修定了《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包容免罚清单(3.0版)》《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涉企轻微违法行为减轻处罚清单》《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和减轻处罚规定》(以下简称“两清单一规定”)。

其中,《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包容免罚清单(3.0版)》共126项,《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涉企轻微违法行为减轻处罚清单》共18项,涵盖了市场主体登记、产品质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价格、电子商务、网络交易、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食品、广告、特种设备、计量、认证认可、标准化、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领域。对违法行为、减轻处罚条件、处理类型及幅度、法律依据以“表格化”“条目化”的形式进行了明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务实性和可操作性。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和减轻处罚规定》共18条,分别对基本原则、适用情形、裁量指引、适用程序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对“违法行为轻微”“没有危害后果”“危害后果轻微”“及时改正”“主观过错”“初次违法”等涉及包容免罚、减轻处罚相关适用条件的综合认定因素做了明确界定,为执法人员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提供了指引。

二、“两清单一规定”主要特点

(一)突出重点领域。“两清单一规定”聚焦广大群众重点关切,紧盯轻微违法高发频发、经营活动较为集中、执法实践迫切需要的食品、广告、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系统梳理了相关轻微违法行为,结合基层执法实际,设定免予处罚、减轻处罚的具体条件。

(二)推行柔性执法。在违法情形轻微的前提下,在法定范围内对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领域和一般投资经营行为以及不触碰安全底线的,给予行政相对人自我纠错的空间,适用免罚或者减轻处罚,指导相对人及时予以纠正,使市场主体不因轻微违法影响经营。

同时,全面排除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对于触及安全底线、危害公民生命健康安全、严重侵犯知识产权以及严重危害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等严重违法行为,不予列入清单,不得不予处罚或者从轻、减轻处罚。

(三)注重程序规范。《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和减轻处罚规定》更加注重程序规范,对于立案、内部审批程序、责令改正的期限等方面内容均作出指导性规定,通过更加完善的程序设定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保障不予处罚和减轻处罚案件的正确办理,实现风险防范、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的统一。

(四)清单适用中的注意事项。对未列入清单的其他轻微违法行为,依据《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不予行政处罚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清单所列轻微违法行为,同时又存在从重处罚情节的,不适用免于处罚。当事人有清单所列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后又实施该违法行为的,不再适用免于处罚。经责令改正,当事人仍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不及时消除或减轻危害后果的,依法予以查处。

三、包容审慎监管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积极探索深入推行“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上半年市场监管领域共查办各类案件960件,从轻处罚359件,减轻处罚35件,从轻、减轻处罚案件占比达到了37.7%。

例如,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时,某超市销售的某品牌食品进货时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及相关证明文件,未留存供货者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该店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鉴于企业是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工作人员按照“两清单一规定”免于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整改。一周后,执法人员在复查时发现,该店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同时,我们制定出台了《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力促进市场主体倍增22条工作措施》,为助力市场主体倍增,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积极推行未按时年报“首违不罚”包容审慎监管,免除19219户首次未公示年报的个体工商户经济处罚。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决策部署,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持续优化“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工作机制,强化举措落实,为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程,优化营商环境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太原市委宣传部四级调研员  胡燕萍

谢谢赵伟同志的介绍。

下面是记者提问环节。提问前请记者朋友先通报所在新闻单位的名称。

中国县域经济报  记者

请问在开展柔性执法方面,太原市如何细化工作举措,真正使该举措发挥应有的效果?

太原市司法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禹强 

近年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市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市场主体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冲击,“稳经济保民生惠企纾困”成为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任务。

为使柔性执法真正发挥惠企纾困效果,一方面,我市全面切实引导执法人员优化执法理念,坚持教育引导在先,减轻市场主体后顾之忧,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宽松和谐的市场环境。另一方面,切实明确事项清单,规范执法流程,防止包容免罚权力滥用,产生执法不严不公,失职渎职等现象,真正做到宽严相济、过罚相当。具体来讲:

一是前移教育关口,强化事前预防。指导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认真贯彻“执法为民”理念,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各行政执法部门结合工作职能,定期组织法治宣传活动,进行执法案件信息公开,及时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政策。在日常执法工作中,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并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切实提高执法容忍度、规范度和发展宽松度。结合亲身经历“以案释法”,强化市场主体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升社会公众法治水平。

二是规范工作流程,设定实施步骤。以《涉企一般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从轻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和《涉企轻微违规经营行为免予处罚事项清单》规定事项为标准,限定柔性执法范围,杜绝权力滥用导致的负面影响。出台《太原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包容免罚工作的通知》,明确实施免罚工作的实施步骤、内外部流程等。

日常执法中,如遇应适用包容免罚的事宜,由执法人员进行相关告知和法治宣传教育后,当事人签署《承诺书》,承诺就违法事项进行整改,并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方式,由执法部门留存,并对整改结果进行适时抽查检查。执法部门内部需填写《不予处罚事项审批表》,由相关负责同志审批同意后,方可免于处罚。同时,填写《不予处罚事项案件统计表》,便于就工作成效进行统计分析。严格规范包容免罚工作程序,确保企业和群众在每一起执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山西青年报 记者

请问市场监管部门下一步在助力市场主体倍增,尤其是对个体工商户,电商、微商等新业态方面,怎么实施更好的包容审慎监管?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 二级调研员  赵伟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支持和关注!我局出台的“两清单一规定”就是让市场监管工作更有“温度”,让执法过程更有“尺度”,让服务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更有“广度”。具体来说就是:

柔性执法有“温度”

寓服务于监管,实现“三个转变”,在监管理念上,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在监管方式上,从刚性监管为主向刚柔相济、相辅相成、有机结合转变,在监管节点上,从事后监管向事前、事中指导转变。

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根据具体情况和不同特点,以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建议、走访提示、约谈告诫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督促、引导或鼓励行政相对人明晰法律界限,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自我纠错,切实解决重罚轻管、机械执法、一罚了之等问题;切实提高执法容忍度、规范度和发展宽松度,营造宽松包容的市场主体发展环境。

包容审慎有“尺度”

我们出台的《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包容免罚清单(3.0版)》《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涉企轻微违法行为减轻处罚清单》,认真厘清各类违法情形的界限,明确具体运用的条件。《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和减轻处罚规定》明确了“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工作机制。“两清单一规定”就是让我们市、县市场监管部门更好地把握执法尺度,强化精准执法,做到宽严相济、刚柔并施、法理相容,让每一个案件“罚单”都合法、合理、合情。

服务发展有“广度”

个体工商户、电商、微商等市场主体是实现市场主体倍增工作的重要力量。但其法律意识相对薄弱,抗风险能力差,

推行“服务型监管”,就是要充分发挥市场监管政策“工具箱”,打好服务市场主体倍增“组合拳”。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场主体年报、知识产权促进保护运用、专项整治行动等工作,进行事务提醒、申办指导、主动服务,帮助广大企业更好更健康地发展。

同时,我们将对已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的行政相对人,加强回访复查,细化“同一事项再次违法”后的处罚标准,确保柔性执法切实发挥警示与教育的作用,实现法律“权威力度”和执法“人性温度”的高度融合。

太原市委宣传部四级调研员  胡燕萍

由于时间关系,记者提问就进行到这里。记者朋友如有进一步采访需要,新闻发布会之后可以继续采访相关负责同志。

感谢各位发布人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

谢谢大家。

太报全媒体记者 田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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