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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有权干涉子女婚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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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有权干涉子女婚姻吗?

#母亲以死逼迫女儿与相亲对象结婚#【#父母有权干涉子女婚姻吗#?】“不结婚就不要进这个家门!”“不结婚,我就死给你看!”2019年初,90后姑娘周某在母亲的安排下与付某相亲,母亲以死相逼,周某无奈妥协,与付某领证。婚后一年期间,两人从未有过夫妻生活,但周母仍不准许周某离婚,母女俩因此多次争吵并发生肢体冲突。周某遂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其与付某之间的婚姻关系,获法院支持。子女的婚姻自主权是一项任何人都不能剥夺的人身权利,父母不能囿于自我认知、基于自身考虑,打着“为你好”的名号而强行干预子女婚姻,否则既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也难以让子女如期获得真正的幸福。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专门设置了“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父母的行为对子女婚姻自由产生了不当的影响,使子女在违背自由意志的情形下结婚,那么父母的行为就构成了对子女婚姻的胁迫,子女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的规定要求撤销婚姻,撤销后,则此前结婚的行为自始无效,即双方不存在婚姻关系。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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