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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永传说”碑文中现错别字 镇江丹徒公益检察助力非遗保护与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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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人员现地核查线索情况

位于镇江市丹徒新城南约3公里,是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董永传说”的重要发源地和流传地之一,又有“中国爱情村”之称。近年来,当地政府高度重视槐荫村关于“董永传说”的保护和挖掘工作,成功恢复“七仙桥”、“老槐树”等传说中的古迹和七仙女广场、七仙女与董永雕塑等乡村景点。

槐荫庙遗址,作为“槐荫七景”之一,据《丹徒寺观》记载:“上党镇槐荫村流传着董永与七仙女的故事,村民便在传说中曾为二人做月老的槐树下立庙,奉树为社神。” 2009年农历七月初七,由村民自发集资修葺一新的槐荫庙如期竣工,为“董永传说”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

组织召开座谈会商讨保护方案

“槐荫庙碑刻文字中存在错别字,建议相关部门予以整改”,2022年4月,丹徒区检察院收到当地公益诉讼观察员线索反映。在文化领域相关专家的参与下,该院进行了实地调查。办案检察官又咨询了史志、民政等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调取了历史资料、官方档案发现,碑文中“与董永相依为命”的“与”错写成“于”,另外还存在多处标点符号使用、行文格式等不规范使用的问题。

碑刻是石头上的历史,历史是记忆的生命。槐荫庙碑刻记载着“董永传说”的故事梗概,是人们了解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规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注重其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尊重其形式和内涵。禁止以歪曲、贬损等方式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 “董永传说”碑刻存在的问题影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涉及社会公共利益保护。

2022年5月,该院依法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并主动邀请公益诉讼观察员、非遗保护专家及相关行政机关人员到现场组织召开检察听证会,就为什么开展非遗公益诉讼保护、如何开展非遗保护展开交流,并向监管部门从做好资料收集、丰富保护手段、提高宣传力度等方面提出措施意见。

组织检察听证会推进历史文化遗保护

2022年7月,办案检察官收到行政部门检察建议回函。回函称,已对碑刻问题信息进行更正,并借助此次修订活动,进一步做好“董永传说”非遗资料的发掘、收集、归纳、整理工作。日前,办案检察官对此案进行了回访,槐荫村党总支书记徐伟热情地介绍说:“‘董永传说’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是槐荫人的骄傲,也是镇江和丹徒的自豪,我们有义务、有责任把这个宝贵的文化遗产传承下去,积极做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将槐荫村打造成名副其实的‘中国爱情村’,吸引更多宾客走进这座人文底蕴深厚,富有独特魅力的美丽乡村。”

通讯员 王运喜 张扬 扬子晚报网/紫牛新闻记者 刘浏

校对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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