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美达电梯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维保电梯案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7月29日,陕西省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22年第二十六期)》。本期公开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涉及西安美达电梯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维保电梯案。
编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由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延市市监处罚【2022】60号 | 西安美达电梯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维保电梯案 | 西安美达电梯有限公司 | 91610132096666236J | 陈良平 | 西安美达电梯有限公司维保人员陈XX、史XX在对延安市广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宝塔区玉龙华庭小区编号为“8#”、“9#”在用电梯维保过程中:1、未记录电梯“电梯型号”、“客户信息”;2、未如实填写维保记录;3、“维保人员”签名代签。以上行为违反了《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第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之规定。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之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规定“ 违法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 主动履行 | 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