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一台 AED,就多一分生的希望
□乔宁(媒体人)
近期,笔者在微博上看到几则第一目击者成功救人的报道,施救者都使用了自动体外除颤器(AED)。在江苏省苏州市,一名学生在校锻炼时心跳骤停,师生在“120”调度人员的指导下使用AED急救。广东省深圳市的一名市民打篮球时突发心梗,球友使用篮球场配备的AED施救成功。上海市的一名足球运动爱好者自购了一台AED,只要踢球就将AED带至球场,最近他用这台AED救了一名心跳骤停的球友。
“救命神器”AED,“神”就“神”在易于操作,如果有人发生心脏骤停,现场人员在3~5分钟内利用AED对其进行快速除颤,即可使其存活率达到50%~70%。要知道,70%~80%的心脏骤停发生在医院外,急救人员通常无法在4~6分钟的急救“黄金时间”内赶到现场,AED的价值更加凸显。3名获救者是幸运的,是公共场所AED配置数量的增加,以及公众急救意识和能力的提升,成就了这份幸运。这离不开公共急救体系的完善,更折射出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的提升。
近几年,为提高AED配置率,国家和地方层面做出了积极努力。2021年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出台《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指南(试行)》。《指南》要求,按照科学规划、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大AED配置密度,优先在人口流动量大、意外发生率高、环境相对封闭的公共场所配置AED。海南、福建等省份将公共场所配置AED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自2021年1月1日起,全国首个AED地方立法《杭州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管理办法》实施,杭州市公共场所AED配置量大幅增加。
遗憾的是,我国公共急救体系对于AED的配置使用起步较晚,人员密集场所配置AED的数量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一些地方仍然面临AED“投放难、推广难、管理难”,公众“不愿用、不会用、不敢用”的尴尬处境。究其原因,AED的配置场所、使用培训、费用保障、维护保养责任主体等方面尚缺乏有力的法律依据,推广使用不免乏力。AED价格不菲,维护保养又是一笔开销,经济欠发达地区确实存在投入上的顾虑。从公众角度来讲,即便AED操作较为简便,出手施救仍然需要十足的勇气和扎实的急救能力,而目前的急救教育普及程度显然不够。
“多一台AED,就多一分生的希望”,应该成为各方的共识。没有国家层面的立法,就先从地方立法做起。财政有压力,就先从交通枢纽、学校、体育场、大型商场等需求最迫切的场所开始配置,也可以尝试通过带量采购降低AED的价格。同时,应大力推动急救教育培训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让人人掌握自救互救技能,为社会增添更多安全感。